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纪检组收到了一份《关于贯彻执行党中央“三个规定”的整改落实细则情况报告》。
据了解,2020年8月初,垫江县检察院纪检组对各内设机构贯彻执行中央“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开展了专项政治监督。垫江县检察院纪检组对专项监督中“三个规定”内容掌握不够、填报记录混乱等突出问题,下发了《督促整改抄告单》开列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点对点分送相关内设机构,并抄告主要领导及相关分管领导,由其督促整改。
“能够如此高效地整改贯彻执行中央‘三个规定’不到位的地方,得益于全面从严治党‘六责协同’机制的有力推动,同向发力”。垫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世兰说道。
据悉,今年3月,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纪检组协助该院党组出台了《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6类责任主体清单的意见》,把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机关党委协助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贯穿起来,构建起“明责、督责、考责、问责”工作体系。
“协同就是监督。”垫江县检察院纪检组负责人介绍,党组监督责任部门、党组和纪检组监督班子成员、纪检组和党组成员应相互监督,一旦有关责任主体卡壳,其他责任主体要及时监督,避免各自为政。同时,垫江县检察院纪检组对监督检察中发现的制度、管理等方面问题,均以《督促整改抄告单》的形式,书面抄告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整改,切实解决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
此外,垫江检察院还建立了责任清单、党风廉政联席会议、执纪问责等制度机制,该院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对管党治党问题较多的责任主体进行约谈提醒,落实院领导带队检务督察,有效推动各责任主体担当尽责、贯通协同。(文 肖红光 编辑 胡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