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12月1日实施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9-12-01 16:59:29

【CRI专稿 列表】《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正式实施【内容页标题】《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12月1日实施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12月1日,重庆市水利局发布消息称,《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有效解决水利痛点、堵点、难点,全面提升重庆市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水平,助力重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18年1月,重庆市水利局针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问题,启动了《条例》修订前期工作。2019年9月,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重庆市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重庆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正平介绍,《条例》包括总则、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工程利用、法律责任、附则6个章节共57条,分别从法规定义、政府职责、部门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还设立了水利工程规划制度、强化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完善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列制度、强调了水利工程的综合利用。

  《条例》亮点纷呈,首先健全了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分级管理体制,明确了水利工程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健全了水利工程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同时还建立了水利工程占用破坏补偿赔偿制度、特殊水利工程保护制度、水利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其次,在加强生态建设方面,《条例》明确了水利工程建设应当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审批手续;规定了水利工程管理者应履行保护水生态环境的职责;建立了水利工程生态环境破坏的生态修复、补偿赔偿制度;明确了水利工程综合利用的前提,必须符合水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生态安全;还明确了水量调度应兼顾生态用水。

  此外,《条例》强化规划管理,对水利工程规划前期调查评估、规划主要内容、规划编制主体、编制审批程序、规划衔接、规划实施等均进行了系统化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审批阶段、非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应履行的程序进行了明确,并优化了审批流程;对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实行信用信息管理,全面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刘正平表示:“《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将以问题为导向,我们将积极探索依法提升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水平的机制、方法和途径,努力开创我市水利发展新局面。”(文/图 欧平淑)

责编:李佳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