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扩大覆盖范围 提高处置能力 强化分类保障 我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取得新进展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据市城市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在主城区试点示范基础上,市政府正在研究今年在全市所有区县城市建成区、建制镇所在地全面推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即将印发“实施意见”进行安排部署。
自2017年11月《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以来,目前,全市市级党政机关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主城区公共机构及主城以外区县党政机关全面推进,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已覆盖68万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今年底将达到43个。
主城区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将增至43个
据介绍,2018年,我市主城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相关企业以及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党政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在主城区23个街镇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为强化统筹部署,我市专门成立了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将垃圾分类纳入区县政绩考核,每季度综合评价、靶向通报。
去年以来,我市先后召开主城及渝西片区垃圾分类现场会等5次推进会议。目前,全市市级党政机关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主城区公共机构及主城以外区县党政机关全面推进,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今年底将达到43个。
提高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垃圾分类,后端处理是关键。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共建成投运48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含易腐垃圾处理厂)。
其中,主城区5座,设计处理能力10100吨/日;主城区焚烧处理能力超过8500吨/日,焚烧处理比例超过95%。同时,在渝北洛碛启动并推进垃圾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提高主城区垃圾综合处理能力。主城以外区县已建、在建8座片区易腐垃圾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周边区县收运的易腐垃圾,全国率先实现易腐垃圾收运处理城乡全覆盖。
强化垃圾分类工作保障
如何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让垃圾分类“新时尚”蔚然成风?据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配置及管理导则》《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试行)》等法规、标准,规范垃圾分类工作。
同时,积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市、区、街镇、社区“四级”指导员制度,广泛组织垃圾分类“六进”、“青年志愿服务市级示范”、“垃圾分类,你我参与志愿服务”、“小手拉大手”等系列宣传活动,编印学校分类知识读本,上线“重庆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全面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在资金方面,市财政对主城区易腐垃圾处理厂、填埋场、焚烧厂的运行进行兜底保障,同时建立主城区生活垃圾异地处置补偿机制,将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纳入区县财政预算。去年以来,主城区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16亿元。(张锋 盛志信 图片由重庆市环卫集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