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严惩环境资源犯罪 2016年以来刑事制裁2575人
杨临萍作报告。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李文科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29日16时讯(记者 赵紫东)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能够有效助力重庆打造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在29日召开的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临萍作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059件,审结5708件,2575人受刑事制裁。
2575人受刑事制裁
报告显示,重庆加大刑事制裁力度,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惩治环境资源犯罪。2016年以来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84件,审结1553件,判处刑罚2575人。
重庆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量刑规范化,出台《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实行污染环境罪缓刑报备制度,缓刑适用率从2017年6月以前的80%以上降至20%以下。
受理27件公益诉讼案件
报告显示,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7件,审结23件,以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的方式,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重庆法院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改革,审结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8件。
发出38份环境保护禁止令
报告显示,重庆法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选聘106名环境资源领域专家组建审判专家库,促进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化审理。
重庆法院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禁止令,共发出禁止令38份。同时灵活运用刑事禁止令,禁止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被告人从事特定职业或者进入特定区域,有效预防犯罪行为再次发生。
重庆各级法院还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累计在长江、嘉陵江等流域增殖放流鱼苗超过500万尾,异地补植树木超过10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