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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门前三包” 重庆已签订6万余份责任书
新华网  2019-03-29 09: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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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的“门前三包划线”。新华网发(高靖雲 摄)

  新华网重庆3月28日电(陶玉莲 高靖雲)日前,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提出,责任人在责任范围内,需按照“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的要求,对城市市容环境承担相关管理责任,目前已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6万余份。

  “门前三包”是哪三包?

  重庆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门前三包”责任制在重庆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区县(自治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适用;建制乡镇、场镇所在地和其他按城市建成区管理的区域参照执行。

  “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责任范围内,按照“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要求,对城市市容环境承担相关管理责任的制度。“包卫生”要做到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规范垃圾投放,保持环境整洁等;“包秩序”要做到无乱摆摊、乱搭建、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和乱丟乱倒行为等;“包设施”则是不得擅自拆除、侵占、关闭环卫设施,不得擅自损坏供水设施和排水设施等。

  在重庆一家中餐酒楼老院老店,店长陶琳对实施“门前三包”的变化深有感触。她称,在统一标准推行之前,沿街店铺门前大多都是行人丢的垃圾,牛皮癣广告随处可见,整个卫生管理都比较混乱。“‘门前三包’实行后,周边环境变得越来越好,客人进出的心情愈加愉悦,生意也蒸蒸日上了。”陶琳表示,门店环境与客流量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店主们发现这样的整治是有积极影响的,自然也就倍加自觉。

  明确八类“门前三包”责任人

  据介绍,“门前三包”责任人是指临街建构筑物(含其他设施、场所)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责任范围包括责任人所有、管理或使用的建构筑物临街的地面、墙面和立面空间等周边环境。

  《办法》明确了以下八类责任人:

  1、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墙立面至道缘石的区域,道路两侧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2、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和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等场所,其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本单位为责任人;

  4、居住区、写字楼等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其物业管理企业为责任人;

  5、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责任人;

  6、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餐饮店,其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7、建设工地,其建设单位为责任人;

  8、整治土地、待建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单位为责任人。

  截至目前,重庆主城各区结合实际试点 “门前三包”制度,已累计制定“门前三包”责任牌6万余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6万余份。

编辑:欧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