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涪陵颁发首张以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申办的电商营业执照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17日6时30分讯(通讯员 文光辉 秦月冬)“没想到,在家里开网站,用网址也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政府为我们考虑得太周到了。”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市民杨东方从重庆市涪陵区工商分局荔枝工商所所长杜强手中接过她新办的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时高兴地说。
荔枝工商所登记人员指导经营者如何下载打印《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通讯员 陈培建 摄
当天,涪陵区工商分局荔枝工商所受理并颁发了涪陵区首次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工商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
由于按照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必须办理营业执照。1月14日上午,杨东方到涪陵区工商分局荔枝工商所登记大厅,咨询办理营业执照相关事宜。她说,她准备在自己家里通过电商平台,在网上从事日用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但无专门的门面或办公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应该如何办理登记。荔枝工商所工作人员告诉她,按照《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可以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工商登记。于是,她于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通过自己的电商平台下载《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登记表等登记资料后,荔枝工商所登记人员将《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扫描到登记系统,并按照相关程序,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为她办结并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
荔枝工商所所长杜强为杨东方颁发营业执照。通讯员 陈培建 摄
据涪陵区工商分局注册科科长杨晔凌介绍,自《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该分局召开了专题培训会,从电子商务监管、电子商务注册登记、《电子商务法》的解读等多方面对基层工商所进行了培训指导。要求各工商所登记人员加强学习,切实做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监管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鼓励、引导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提供便利化服务,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下一步,该分局将加强对电商产业园、微企孵化园等电商创业者聚集区域的实地走访和宣传,并结合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远程服务点的工作,推动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杨晔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