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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退还押金起纠纷 渝北警方巧用“枫桥经验”化解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9-01-05 17:50:56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王某与他人签订物业认购书并缴纳4万元押金后,因无法履行合同,要求对方退回押金时与对方产生纠纷。近日,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新牌坊派出所巧用“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

  据了解,2018年11月,王某与渝北某农贸批发市场法人代表李某签订了农贸批发市场物业认购书,并向李某缴纳了4万元押金。双方口头约定,如因外力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李某需退还王某缴纳的押金。

  后来,王某因某些原因无法办理银行商业贷款,导致无法履行与李某的合同。王某多次到该农贸批发市场要求退还押金,但都被工作人员拒绝。

  2018年12月,王某再次来到该农贸批发市场要求退还押金,并与该市场管理负责人谭某发生纠纷,损坏了市场办公区的桌子、柜子等办公物品。

  新牌坊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后,将王某和谭某带到派出所,与驻所律师一起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王某认识到损坏他人物品已经涉嫌违法,愿意赔偿损失,但要求农贸批发市场将押金退还给自己。谭某表示自己可以全权代表李某处理此事,并表示此前并没有说过不能退押金,押金可以全额退给王某。

  双方最终和解,王某与李某解除原合同,李某一次性退还王某押金4万元,王某也对损坏的办公物品进行了赔偿。新牌坊派出所利用“源头预防、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化解市民纠纷,维护了辖区的稳定。(供稿 渝北区公安分局 编辑 杨飞)

编辑:欧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