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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全面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8-08-22 17:19:35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立即停止作业,赶快把安全帽戴上……”近日,重庆能源集团松藻公司打通一矿党委书记张元武在金鸡岩副斜井发现辅助队装运班员工黄昌武在装运支架时不戴安全帽,张元武立即制止了员工黄昌武的违章行为。与此同时,远在100公里外的中心桥煤矿矿长汤洪学在井下发现掘进碛头的顶板有4根锚杆上的螺丝帽松动,立即在现场进行了加固处理,并责成安全部门按照未遂事故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8年,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实施重大改革,将集团属下所有煤矿统属于渝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精神,4月16日,渝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原集团规定的基础上再次印发了《矿井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矿井主要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中双休日、中夜班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次。并且要求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工作情况必须在井口醒目位置挂牌公示,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据了解,2018年以来,打通一矿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止违章行为112人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000条以上;截至7月,中心桥煤矿7名矿级领导共下井532次,查出隐患173条,现场督促整改147条。

  自《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出以来,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就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了年度监察监管执法计划,每到矿井执法检查必查矿长带班情况。全市所有生产和在建矿井都严格执行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到2018年7月底,共检查矿井671次。(文 肖锋 编辑 高爽)

编辑: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