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谎报电信诈骗警情 男子被依法处以警告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8-05-03 17:11:22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市民在使用110报警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切忌谎报、虚报警情或无故骚扰110报警服务台。5月1日,重庆市民胡某因谎报警情,被渝北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依法处理。

  5月1日晚20时,胡某和朋友在渝北区双凤路一家烤鱼店吃完宵夜后,付款时恰遇店里的发票刚用完,烤鱼店老板刘某在向胡某说明情况后,双方以少支付20元免开发票达成一致意见。胡某随后用微信二维码付款150元后离开了烤鱼店。谁知半小时后,胡某又返回烤鱼店,称自己扫了两次二维码,店家收了两次款,并向刘某出示了二次微信扫码付款记录。

  刘某称胡某第二次付款的收款方自己根本不认识,且胡某是离店十几分钟后再次付款的,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胡某认为刘某在敷衍自己,为索回第二次支付的160元,竟向公安机关谎报警情,称自己被电信诈骗。

  两路派出所接警后,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胡某于5月1日20时20分在一家副食店里,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支付160元购买了一条香烟。至此,胡某第二次支付的160元有了出处,纠纷得以解决,但胡某报警称被电信诈骗的警情不属实。

  目前,鉴于胡某谎报警情系初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两路派出所已依法对胡某进行警告处理。(供稿 渝北区公安分局 编辑 高爽)

编辑: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