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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建“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
重庆日报  2018-04-28 08:54:00

  原标题:重庆将建“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 每年评选1000户微企 每户最高奖励5万元

  重庆日报讯 (记者 曾立)重庆日报记者从重庆市工商局获悉,4月27日,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提出将建立万户规模的“重庆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以促进其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凡在重庆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符合微型企业标准,建立了企业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有进销台账等财务核算基础资料,上年度年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上,按规定进行了纳税申报,从业人数5人以上,或有1人以上由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的,均可申报入库。

  “入库的成长型微型企业,我们将进行重点培育。”市工商局微企处处长蔡晓波告诉重庆日报记者,对入库的企业,除了相关部门会实施跟踪监测重点帮扶外,还将给予每户最高50万元的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不超过20万元的商业贷款贴息,每年不超过2万元的会展补助等,同时优先推荐入驻重点微型企业孵化平台、参加微型企业提质培训以及其它帮扶对接活动。

  此外,按科技信息和节能环保类、文化创意类、制造加工类、批发零售类(含电子商务)服务类、农业类等6大类行业,重庆市还将对库内企业进行年度评价,分行业对排序靠前的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成长奖励,每年奖励1000户。

  据介绍,企业申请入库采取集中申报与动态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申报时间(2018年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微型企业可在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http://www.cqwq.gov.cn)注册登录,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出入库申请。集中申报结束后企业仍可向注册地工商所提出入库培育申请,纳入次年奖励评价范围。

编辑:朱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