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3月17日,重庆巴南区土桥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位于巴南区申烨太阳城旁的花溪河里每天早上六点左右都有人在捕鱼。接到报警后,民警将此情况与花溪街道农服中心进行了沟通协调,花溪街道农服中心与区农业执法支队取得了联系和支待。
当日早上6点整,由土桥派出所、巴南区农业执法支队、花溪街道农服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开始了突击整治。民警到达申烨太阳城旁的花溪河边时发现,有三人在河里捕鱼,两人在岸边拿着鱼杆钓鱼。鉴于两名钓鱼者并未钓起鱼来,执法人员进行了制止后,两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立即收起鱼竿离开了现场。
执法人员查获捕获的鱼
同时,执法人员对在河里捕鱼的三人进行了控制,其中一人已通过捕鱼网捕获数斤鱼,另外两人暂未捕到鱼。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三人进行了法制教育。随后,民警将三人移交区农业执法支队进行行政处罚,农业执法支队将已捕获的鱼全部放生。
警方提示:从今年起,重庆市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保护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切莫以身试法。(供稿 文/图 巴南区公安局 赵子萱 编辑 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