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驾驶员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2020-11-23 15:44:0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胡明珠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复盛五宝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违法驾驶员张某不仅将面对驾驶证被吊销和罚款5000元,还要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11月13日晚,江北区交巡警支队复盛五宝大队在辖区复龙路查获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当时张某驾驶的是一台T3出行预约出租车,由于预约出租车属于营运性质机动车,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张某告诉民警,她知道所驾驶车辆为营运性质机动车,但确实不清楚酒后驾驶普通机动车和营运机动车的区别,没有想到处罚会如此之重。

  据相关民警介绍,营运机动车就是指从事以盈利为目的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常见的客车、公交车、出租车、教练车,以及各类货车和危化品车基本上都属于营运机动车范畴。在个别交通违法的处罚中,营运机动车和普通机动车的裁量基准是有区别的,营运机动车的处罚要重于普通机动车,比如超员、超速和酒后驾车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巡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时切莫心存侥幸,一定要遵守交规、敬畏法律,这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文 肖红光 编辑 胡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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