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警方开通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举报渠道
2020-08-01 16:42:4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付意菲责编:宋姝君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田渝兵 通讯员 漆佩月):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相关文件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津段实行常年禁捕。从2022年1月1日起,重庆江津区内的綦江河、笋溪河、璧南河、临江河、塘河等五大支流天然河流暂定实行十年禁捕。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性捕捞。

  江津公安表示,维护渔业资源,警方将严厉打击辖区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若广大市民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为线索的,可通过以下途径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一是通过信函邮寄至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重庆市江津区滨洲东路9号,邮编:402260)。

  二是直接到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重庆市江津区滨洲东路9号)及各派出所向民警当面提供线索和举报。

  三是通过江津公安“平安江津”官方微信公众号私信举报。

  四是拨打电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举报电话110或4752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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