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警方利用无人机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07-21 20:07:0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胡明珠责编:路晶森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田渝兵):在重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中,重庆南岸警方重拳出击、以打促禁。近日,南岸警方接群众举报后,利用无人机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密眼渔网4张,收缴非法渔获物野生小鲹子鱼53尾。

  7月12日15时许,南岸区公安分局峡口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峡口镇五星村生态园苦溪河流域有人非法捕鱼。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非法捕捞现场地势比较开阔,附近又有树林可供隐藏,调查取证难度较大。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操控无人机抵近非法捕捞地点,掌握8名男子在苦溪河堤坝上使用密眼网非法捕捞的证据后,立即组织实施抓捕。行动中,陈某(男,33岁,南岸区人)、林某(男,37岁,璧山区人)欲将作案工具藏匿在岸边草丛中,发现头顶有无人机时,自知无路可逃束手就擒。最终,警方将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查获密眼网4张,收缴非法渔获物野生小鲹子鱼53尾。当日21时许,南岸区分局迎龙派出所民警在迎龙镇渔溪河抓获5名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查获电鱼装备1套,收缴非法渔获物野生小鲹子鱼、河虾、小鲶鱼等共3斤。

  目前,南岸警方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对1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针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现象,重庆警方已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将重点打击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实施非法捕捞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对收购或代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查处以野生鱼为经营对象的餐饮场所,特别是打击明知是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而作为食材私自收购的行为。

  根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长江10年禁渔计划,严禁非法捕捞水产品。重庆市各水生生物保护区、主城区两江四岸及相关水域已实行常年禁捕,涉及江津区、永川区、巴南区等共20个区县。随着退捕工作的加速推进,保护区外的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也逐步实行暂定十年禁捕。

  警方提醒,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普通群众应当自觉抵制食用长江野生鱼,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若市民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为的线索,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3-68386677   内容热线:13996277388​   投稿邮箱:cq@cr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