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滚动>正文

重庆涪陵警方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

2020-04-15 18:32:05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4月15日,重庆涪陵警方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2018年4月,周某、曹某、彭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先后在重庆涪陵区新妙镇小坪村、岔河村砍伐桉树519株,活立木蓄积50余立方米,并通过蒋某分三次转运,出售给山东临沂一木材加工厂,获利16800元。

  2019年8月,涪陵区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通过森林卫星监测发现被砍伐的林地,随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为了查清砍伐林木数量、固定证据,民警必须要找到伐桩。由于案发时间已过去一年多,现场早已荆棘丛生,寻找难度大,办案民警毫不畏惧,起早贪黑,奔波在深山老林中,花了整整4天时间找出了被砍伐的519根伐桩,并一一标号、测量,为后续案件侦查打下坚实基础。

  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货车驾驶员蒋某曾于2017年5月因非法运输滥伐林木罪被涪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且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木材运输活动。蒋某本应从中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但他却屡教不改、明知故犯,再次非法运输木材。心存侥幸的蒋某被民警抓获时说:“我曾天真的以为过去一年多了,我不说、他不说,别人怎么也不会知道。”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曹某、彭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蒋某因涉嫌非法运输滥伐林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四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滥砍滥伐、违法盗猎、非法占用林地等都是触碰法律底线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广大群众应增强环境资源保护理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爱护森林资源,切莫触犯法律追悔莫及。(文 肖红光 编辑 付意菲)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