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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石船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横跨30年土地占用纠纷

2020-03-31 16:59:41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3月25日,重庆市渝北区石船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称辖区青杠村周某一家人与该村9组其他20余名村民在红花水库处持械对峙。接警后,石船派出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立即联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时,迅速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将准备械斗的群众劝离,及时化解了正在升级的矛盾。经派出所出面协调,双方同意在石船镇政府、石船派出所的主持下,于3月27日在青杠村委会开现场调解会,圆满处理好了一场因土地占用问题引发的纠纷案。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事发地位于石船镇青杠村9组,该村处于城乡结合部,农业用地与开发用地各占一半。辖区内红花水库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包产到户政策实施以后,水库被村民周某承包管理。上世纪80年代,村民周某在水库下游修建了与之配套的鱼苗池,该村其他村民认为鱼苗池的修建占用了原本划分给全组村民用于栽种蔬菜的田土,但周某却以鱼苗池属于水库的配套设施,系合法使用范围为由拒绝归还土地。多年来,双方为此矛盾不断。

【OK】【重庆】【渝北公安分局供稿】重庆渝北区石船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横跨30年土地占用纠纷

民警和村委会一起了解相关情况 供图 渝北公安分局

  石船派出所领导班子经过研究决定,以此次冲突为契机,彻底解决这起拖了30多年的土地矛盾。石船派出所所长张堡多次走访承包人周某以及涉事村民,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在查阅历史存档的水库承包合同、土地承包资料等档案后,结合现行的土地流转承包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调解。派出所给双方村民剖事实、讲道理,法言法语定民心。经过长达一天的调解工作,3月28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明确该处土地权归青杠村9组村民集体所有,周某承认因其承包鱼苗池,每年需向青杠村9组支付每亩300元的土地租用费用,且不享受该处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就此,这场横跨30余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近年来随着渝北区开发的持续深入,石船镇辖区征地范围不断扩大,涉及到的土地问题也随之增多,石船派出所为妥善处置此类警情,专门组织全所领导和民警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条条款款装心中,一把尺子量公平”。自2015年征地开发以来,石船镇未发生一起涉及征地的群体事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文 肖红光 编辑 付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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