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要闻>正文

打破数据壁垒 重庆全面推行“云长制”

2019-08-19 09:37:49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打破数据壁垒 推动数据“聚通用” 重庆全面推行“云长制”

 “云长制”工作目标

  1 建云迁云:

  ● 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至“数字重庆”云平台的比例总体达到75%;

  ● 2020年初步建成“1+N”的“大云牵小云”体系,基本完成信息系统迁移工作。

  2 集约建设:

  ● 2019年,市级部门内部系统整合比例总体达到50%;

  ● 2020年,部门内部系统整合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

  3 数据管理:

  ● 2020年,建成以“两个系统+四大基础库(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N个主题库+N个部门数据池”为框架的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

  4 融合应用:

  ● 2019年,聚焦1-2个领域重点突破;

  ● 2020年,基本完成4个统一(App、热线、共性技术支撑系统、业务协同支撑系统和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

  ● 2021年,建成10个左右在全国有影响的典型智能化应用示范项目。

  5 安全保障:

  ● 2019年,开展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应用全过程的数据保密、风险评估、安全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 2020年,建成数据及网络安全管控制度与防护技术体系。

  “云长制”工作体系框架

  总云长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云长”,分管大数据工作的市领导负责具体协调推进,其他市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推进工作

  系统云长

  首批在政法、组工、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对外开放等6个系统设立“系统云长”。

  云长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各单位“云长”。

  市“云长制”办公室

  设在市大数据发展局。

  资料来源\市大数据发展局

  重庆正大力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在这一过程中,为有效提高数据管理应用水平,近期市委、市政府相继审议通过《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重庆市全面推行“云长制”实施方案》《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出台这一系列文件,是市委、市政府抓大数据促智能化打出的系列“组合拳”。其中,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绘制了“顶层设计架构”和“施工图”;“云长制”方案明确了推进机制和责任;暂行办法提供了推进工作的法制保障。特别是“云长制”方案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管云、管数、管用”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打破数据壁垒、破除数据孤岛,推动数据“聚通用”,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由此,“云长制”在重庆全面推行。

  创新应用

  消除数据共享“肠梗阻”

  何为“云长制”?

  “‘云’是公共信息基础设施,数据‘上云’后需要人来进行管理,‘云长制’就是这套管理体系。”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下称“市大数据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云长,是从科技概念衍生出的一个管理者身份。

  数据只有“上云”以后,才能更好地被共享和应用;更重要的是,“上云”后的数据要管用,就要在数据治理、安全防护多方面,从顶层设计到技术规范进行统筹,因此无论“管云”“管数”“管用”都需要“云长”。于是,“云长制”应运而生。

  今年3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指出,要探索实行“云长制”,打破“数据壁垒”、破除“数据孤岛”,不断提升数据“上云”水平。4月,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上也强调,要加快推进“云长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市大数据发展局在学习借鉴贵州、上海、广东等省市先进经验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云长制”方案。

  数据“上云”与设立“云长制”,两者是因果关系,推动数据“上云”,正是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云长制”方案的核心要义。只有让数据“上云”,才能更好地“聚通用”,也就是将数据资源“全面汇聚、共享互通、创新应用”。此次“云长制”方案出台,就是用改革思路和办法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发展,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来消除全市各级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肠梗阻”。

  三管齐下

  构建数据管理新格局

  市大数据发展局介绍,管“云”,是建立起共享、共用、共连的云服务体系,即“数字重庆”云平台作为“大云”,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该云平台进行迁移,加快全市内部信息系统优化整合,严控政务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推进全市政务专网整合。

  管“数”,是构建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即出台大数据法规标准,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构建科学的数据汇聚、开放架构,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管“用”,是推广智能化典型示范应用,即按照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在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政府管理等方面,统筹推进智能化应用,建设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智能机关建设。

  量化目标

  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

  此次“云长制”方案明确提出“建云迁云、集约建设、数据治理、融合应用、安全保障”五项量化的工作目标。

  其中,建云迁云是在2019年基本完成“数字重庆”云平台建设,各级各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至“数字重庆”云平台的比例总体达到75%;2020年初步建成“1+N”“大云牵小云”体系,建成政务云、行业云、企业云,各级各部门基本完成信息系统迁移工作。

  集约建设是2019年市级部门内部系统整合比例总体达到50%;2020年部门内部系统整合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基本完成市级部门非涉密政务专网整合并入全市电子政务外网。

  此外,数据治理是建设全市统一的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实现“两个系统+四大基础库+N个主题库+N个部门数据池”的集中部署,推动数据大集中;以落实“三清单”(目录、需求、责任清单)为重点,建立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应用、监督、安全的制度体系。

  融合应用是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统一App、统一热线、共性技术支撑系统、业务协同支撑系统和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培育智能化应用示范项目。

  安全保障是逐步建成数据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与保障体系,建立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和监控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分级负责

  上下联动“压责任”

  “设立云长,就是要进一步细化‘管云、管数、管用’工作任务。”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人说。

  为推动上述目标顺利完成,我市建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云长”,首批在政法、组工、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对外开放6个系统设“系统云长”,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各单位“云长”,在市大数据发展局设全市云长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云长制”架构体系,并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

  同时,我市还建立了“云长制”会议制度——由总云长定期召开云长会议,听取各单位履职情况;市“云长制”办公室统筹建立市级“云工程”年度滚动实施机制,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由市考核办将“云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落实“云长制”和“管云、管数、管用”成效进行评估,将通报评估结果与信息化项目立项挂钩,全力推动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主要抓手的“管云管数管用”工作取得实效。

  “数字重庆”云平台加快建设

  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将迁移上云

  随着“云长制”在我市全面推行,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将从今年起启动迁移上云和内部整合。8月1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下称“市大数据发展局”)获悉,今年全市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至“数字重庆”云平台的比例总体将达75%,同时,市级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率总体将达50%,各区县(开发区)结合信息系统数量和业务类型,制定本区域信息系统整合方案,报市云长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另行制定各区县(开发区)信息系统整合计划。

  市大数据发展局表示,目前该局正加快建设“数字重庆”云平台,市级各部门已建的云平台将逐步整合接入“数字重庆”云平台,加快建成“部门云”,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基于“数字重庆”云平台建设“区县云”,实现全市“一朵云”部署。今年9月前,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须根据自身信息系统数量和业务类型,自主选定1家云服务商,做好迁移准备,到12月前完成本年度迁移上云计划。

  从明年起,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非涉密信息系统硬件设备采取统一向云服务商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建设,不再新建、改扩建非涉密政务数据中心机房,现有非涉密政务数据中心机房不再新增相关设施设备,实行逐步淘汰。今后,除国家有关部委垂直部署的信息系统外,原则上所有市级部门只有一个数据平台,所有信息系统均在该数据平台上整合、开发,切实破除数据孤岛,推进业务协同。

  另外,从本月起,市“云长制”办公室将组建10个督查服务组,对全市各云长单位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督导服务。(记者 夏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