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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液化气罐非法运输危险驾驶案宣判

2019-07-12 16:35:40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首例液化气罐非法运输危险驾驶案宣判,犯罪嫌疑人袁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以罚金六万元。

  3月2日,犯罪嫌疑人袁某驾驶一辆未取得液化气罐运输资质的小型面包车,装载着液化石油气罐来到北碚区碚都佳园进行非法售卖,被群众举报。民警接警后赶至现场,袁某已弃车逃离,经检查,该面包车上装载有22个液化气罐,民警立即对此案展开侦查。3月9日,袁某再次顶风作案,驾驶一辆货车运载液化气石油罐,从北碚区静观镇往复兴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方正大道龙门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该货车载有液化气罐84个,该车核定载质量930kg,实载质量2470kg,已超载100%以上。经检验鉴定,液化气罐内气体主要成分均为二甲醛,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

  经过案件调查,犯罪嫌疑人袁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7月5日,北碚区人民法院对袁某做出判决。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运输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化学品时,一定要手续齐全取得合法资质,同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心存侥幸,无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文 张自然 编辑 曹永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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