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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青创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2019-07-05 10:41:46 | 来源:华龙网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石丽敏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7月5日6时30分讯(特约通讯员 高晓燕)笔者7月5日获悉,《重庆市九龙坡区青创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有关青创人才公寓的适用对象以及相关管理细则,在暂行办法中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九龙坡区青创人才公寓最大的亮点就是有租金补贴了,根据规定,青创人才公寓的租金不高于市场租赁价格,原则上按照每年市场评估租金价的50%优惠给予政府补贴,优惠后的实际租金由人才本人或用人单位进行缴纳。

  暂行办法中规定,青创人才公寓的适用对象为,引进到九龙坡区域内工商注册和税收法人机构工作,服务于九龙坡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且本人或家属在我市主城区内未购房、未享受单位住房实际安置待遇的企、事业单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在申报程序方面,符合规定的创新型人才由本人提出申请,再由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申报,九龙坡区委组织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公开公正、重点优先”的审批原则进行审核认定。申报时,需提交《九龙坡区青创人才公寓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和申请人的学历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在重庆主城未购房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可搜索关注微信服务号“九龙坡区人才服务发展研究中心”或登录“九龙坡区人才服务发展研究中心 ”官网,进行青创人才公寓的申报审批,了解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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