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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轮值会在渝召开

2019-06-21 09:54:26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轮值会在渝召开 到2020年我市将再建两三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6月20日,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轮值会在渝召开。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到2020年,重庆将在国土资源、林业、农业、水利、地质等领域,拟再建2-3家高资质高水平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据了解,2018年6月,司法部与包括重庆在内的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司法厅(局)共同签订《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协议》。该协议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为先导,就实现鉴定资源、管理力量、鉴定业务优势互补、共赢发展达成了共识。

  为此,重庆出台了《重庆市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包括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在内的司法鉴定工作发展新路径。同时,严把行业准入关,从实验室、仪器设备、人员素质、技术条件、内部管理、认证认可等各方面严格审核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支持高校和政府大型科研单位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目前,重庆已纳入审核登记范围的机构有8家、专家270余名,业务范围涵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水利、地质等多个领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组织、人员、技术结构逐步优化。

  而在拓展业务方面,去年,重庆共办理环境损害及相关司法鉴定业务230件,为生态环保的行政执法和审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司法部和生态环保部的要求,加快规范发展一批技术力量强、资质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出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委托办法,建立生态环境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数据库,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活动。

  同时,还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建立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与其他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协作机制,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不断提高鉴定质量,为精准打击生态环保领域的违法犯罪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撑。计划到2020年,我市将在国土资源、林业、农业、水利、地质等领域,拟再建立2-3家高资质高水平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记者 黄乔 实习生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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