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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受理涉自贸区案件超两万件

2018-11-14 15:11:55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强化司法保障 满足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需求 重庆法院受理涉自贸区案件超两万件

  11月13日,市高法院召开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自去年4月1日重庆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全市法院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司法保障,切实满足了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需求,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截至目前,重庆法院受理涉自贸试验区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类案件23892件。其中,刑事案件1584件,审结1423件;民商事案件15923件,审结14435件;行政案件592件,审结567件;执行案件5793件,执结5618件。

  出台司法政策文件

  加强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

  据介绍,2017年3月,国务院批复决定设立重庆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20平方公里。当前,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案件分别由江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渝北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法院管辖。

  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4月1日重庆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市高法院先后出台《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与服务重庆自贸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三个司法政策文件,要求全市法院更新司法理念,做好司法应对。

  今年以来,市高法院更重点加强了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建设,成立重庆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工作推进组,建立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开展涉自贸试验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加强国际、区际司法交流,建立自贸试验区涉外法律人才库,定期发布涉自贸试验区法律争端典型案例,推动形成相关法律问题裁判规则,为建立陆上贸易规则提供法律支持。

  同时,市高法院还以“铁路提单”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推动陆上贸易规则的构建。“‘铁路提单’在国际铁路货物运输、买卖中发挥着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贸易融资等重要作用,是打造更加安全高效的陆上贸易规则,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要抓手。”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市高法院立足于“铁路提单”与“海运提单”的区别,厘清“铁路提单”权利质押需要满足的条件、“铁路提单”权利质押的法律关系、“铁路提单”权利质押的边际影响等问题,努力为陆上贸易规则构建作出贡献。

  涉自贸试验区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目前,从涉自贸试验区收结案及审理情况来看,涉自贸试验区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该负责人介绍,重庆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一枢纽三中心一基地”(内陆国际枢纽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现代服务业运营中心、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快速推进,重庆自贸试验区内涉及投资贸易、跨境商务、股权期权、知识产权、金融借贷等案件大量涌现,诉讼案件呈激增态势。

  如江北区法院2018年1-9月,共受理金融案件6690件,结案5120件,收结案与2017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4.49%、32.61%。

  新型、疑难案件不断涌现

  据介绍,按照重庆自贸试验区的功能划分,两江片区着力打造高端产业与高端要素集聚区,重点发展总部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展示交易、仓储分拨、专业服务、融资租赁、研发设计等现代服务业;西永片区着力打造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等制造业及保税物流中转分拨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加工贸易发展模式;果园港片区着力打造多式联运物流转运中心,重点发展国际中转、集拼分拨等服务业,探索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

  “自贸试验区的功能划分及产业布局,直接决定自贸试验区司法案件的专业性、国际性特点。”该负责人说,自贸试验区成立以后,涉自贸试验区新型疑难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如,借款人起诉银行错误登记征信信息等侵权案件、涉银行私募基金“飞单”案、网络金融借贷纠纷等,法律关系复杂,事实认定较为困难,给金融案件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为审理涉自贸试验区新型疑难案件,需要积极培养专业审判人才,探索建立专业审判机构等方式,实现涉自贸试验区各类案件集中管辖,逐步推进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专业化审判。”该负责人说。

  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起到积极作用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全市法院支持自贸试验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设,鼓励运用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解决涉自贸试验区商事纠纷。

  “我们依托全市法院纠纷解决一体化平台,建立商事调解协议一键式在线司法确认机制,以在线委托、委派调解等形式将诉讼案件交由相关商事调解组织调处,实现跨界融合,促进纠纷解决。”该负责人举例说,比如,江北区法院将中国重庆两江国际仲裁中心作为该院特邀组织,聘请二至三名仲裁员作为该院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就该院受理的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等类型的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充分发挥仲裁快捷高效、一裁终局的优势,在立案阶段,江北法院选择适宜仲裁案件,主动引导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并移送市仲裁委员会,促使纠纷快速解决。

  推动建立自贸试验区专业审判机构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牢固树立与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司法理念,找准审判执行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切实为推动自贸试验区法治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该负责人表示,首先,市高法院将积极推进建立自贸试验区专业审判机构,以实现对类型化案件的专业化审理,平等保护不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服务开放发展的司法保障体系。

  同时,根据涉自贸试验区司法案件专业性、复杂性、疑难性、国际性等特点,市高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专门化审理,审理好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贸易、投资、金融以及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相关的案件。

  另外,市高法院还将积极推动涉外法治交流,加强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理中商法冲突问题研究,构建具有共识的商事交易规则。加快组建具有国际视野、代表国内较高水平的内陆开放法律人才库和专家库,充实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队伍。(记者 黄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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