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专稿>正文

重庆渝中小滨楼:让全球游客感受“乡愁”

2018-10-01 17:37:04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欧平淑 | 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陈昕):对于很多“老重庆”来说,小滨楼是心底深处的一种情结,这种情结,是担担面里的麻辣鲜香、是骨汤油茶里的香浓可口、是杂酱酸辣粉里的劲道爽滑……岁月悠悠,作为一家老字号的川菜馆,如今,坐落在重庆渝中区日月光中心4楼的小滨楼,正以它开放包容的姿态,敞开大门,热忱欢迎八方游客的到来。

【Cri专稿 列表】重庆渝中小滨楼:让全球游客感受“乡愁”

小滨楼店面 王玲 摄

  重庆美食记忆载体

  重庆小滨楼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甘露介绍,小滨楼诞生于1937年,在最初的那段岁月里,这里是社会名流商贾的聚集地,是重庆有名的“名人会所”。

  为了打造原滋原味的重庆美食,小滨楼主推名特小吃和经典川菜系列,并且迅速博得了好评。这里不仅成为曾经重庆市民招待外地朋友的首选,也是老一辈重庆人家庭朋友聚餐的好地方,这种记忆,也深深印在了“老重庆”的心中。

  尽管岁月的年轮走过一圈又一圈,小滨楼却固执的坚守着属于“老重庆”的美食回忆。

【Cri专稿 列表】重庆渝中小滨楼:让全球游客感受“乡愁”

小滨楼内食客众多 王玲 摄

  2010年,为更好地打造小滨楼品牌,重庆渝中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湖广会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小滨楼以它崭新的姿态,迎来了新生。

  唤起老重庆的记忆

  “小滨楼再次恢复运营,我们初心依旧不改。”甘露说,小滨楼作为重庆老字号、渝中的一块招牌,它的定位就是“陪都文化展示地、名特小吃聚集地、经典川菜传承地”。

  在2000多平方米的店堂空间里,小滨楼均采用陪都时期的建筑装饰元素和巴渝风情相结合的风格,一景一物,一砖一瓦,都是在述说“老重庆”的故事。

【Cri专稿 列表】重庆渝中小滨楼:让全球游客感受“乡愁”

小滨楼特色菜品 王玲 摄

  甘露介绍,由于历史的原因,海内外的美食文化传到重庆,小滨楼将这些外来美食文化保留并传承了下来,为其打上“重庆制造”的烙印,随着时代演变再融入新的印记,让小滨楼的文化底蕴在历史的变迁中不断推陈出新。

  “一方面,要让‘老重庆’在小滨楼唤起曾经的记忆;另一方面,也要让小滨楼在‘新时代’,迸发出不一样的生命力。”甘露说。

 愈发包容和开放的小滨楼

  如今,甘露正在对小滨楼的运营模式不断细化,根据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对菜品进行分类。

  “我们对传统川菜进行了味道上的升华和提炼,目前看来,收到的效果很好,特别是招牌鱼和毛血旺,口碑非常好。”甘露透露,小滨楼在菜品上也在不断进行新的尝试,不仅恢复了汤包的供应,也加大了红糖糍粑、豆腐脑、担担面等传统小吃的供应力度,受到市场热捧。

  不过,在甘露心里,最能代表小滨楼的一道菜当属“玉萝金樽”。

【Cri专稿 列表】重庆渝中小滨楼:让全球游客感受“乡愁”

玉萝金樽 王玲 摄

  “这道菜的食材和制作选择非常有讲究,我们精选了重庆本土特有的萝卜,加入高汤后熬制5-6个小时,再加入取材于世界各地的干贝丝、鲍鱼丝等食材制作而成。”甘露说,“这一道菜品,就能反映出小滨楼乃至渝中如今的开放和包容。”

  甘露认为,渝菜包容了海内外所有的食材和做法,但又坚持了做法化繁至简、味道层次分明的重庆特点,既打上了重庆的烙印,又能让各国游客在小滨楼吃出“家”的味道,让重庆成为他们心中一个不得不去的地方,“用美食特有的语言表达重庆人包容、坚韧的性格,这便是小滨楼执着和坚持要做下去的事。”

  “行千里,致广大,吃在小滨楼,让八方来客感受最开放和包容的渝中,同时也要让‘老重庆’的内涵,永远地传承下去。”甘露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