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区县>正文

重庆市沙坪坝:为数千群众解决“办证难”

2018-07-26 17:52:00 | 来源:人民网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沙坪坝:为数千群众解决“办证难”

  人民网重庆7月26日电 “办个房产证,难道比修房子还难?”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龙台社区美丽新城一期199户居民终于拿到了盼望已久的房屋产权证。这是在区政府领导重视、区人大持续关注下,各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的结果。

  民生难题

  数千群众十余年办不了房产证

  曾家镇是沙坪坝区集中安置居民最多的一个镇,安置了包括大学城、铜罐驿提水工程、微电园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农民。据统计,2005年至2017年间,曾家镇入住安置近10000户居民,但时至今年初沙坪坝区人代会召开时,这10000户居民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不足40%。

  自区、镇两级人大2016年换届以来,辖区群众就安置房产权证办理问题多次向代表和相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引起了两级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停滞不前的办证进程,给群众上学、入户、抵押贷款、买卖过户等带来诸多不便,群众缺乏安全感,也曾一度导致社区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区镇人大代表、镇党委书记傅岗对记者说。

  排忧解难

  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列入重点工作

  为尽早排解民众之忧,辖区人大代表龙庆、苏仕海、谢雪梅等多次在镇、区人代会上提出尽快办理解决居民安置房产权证的建议,建议得到区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沙坪坝区人代会上,分组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时,新任沙坪坝区区长常斌听到人大代表反映数千安置居民的房产证十多年都没办下来的问题后,风趣地说,“办个房产证难道比修房子还难?”常斌当场表示,区政府将把曾家镇群众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工作,作为2018年一项重点工作抓实,让代表、群众满意。

  4月19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忠荣专程带队赴曾家镇专题调研安置房产权证办理问题。调研发现,在产权证办理过程中,存在所需办证资料不齐全的问题,而各办证单位与镇、社区及平台公司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不能及时了解未办证户原因等现象。此外,部分安置房又涉及继承与买卖的过户问题,需要一定的费用支出用于房产公证程序,但部分居民不愿支付导致产权证办理搁置。此外,还存在部分安置居民未及时完善资料、身份证过期、联系不上安置居民等问题,致使安置房产权证办理进程缓慢。

  持续关注

  80%安置居民将拿到产权证

  “年内必须完成80%的办理进度。”通过调研,针对产权证办理“病症”,陈忠荣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安置房产权办证工作,各平台公司要加强与街(镇)、社区的沟通联系,做到三个清楚:平台公司清楚、社区清楚、百姓清楚。

  各相关部门随即行动,立即投入办理工作:细化措施、简化程序、增加工作人员。在多方联动的情况下,安置房产权证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明显成效。

  “平台公司与镇政府、社区之间缺乏沟通交流,影响了安置房产权证办理问题,值得政府及办理部门的反思。”十余年时间,办理进度不过半,而在区人大、区政府的关注、重视下,三四个月时间,199户群众就拿到了房屋产权证。代表们感慨地说:“要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性政府,提升效率和效能,必须以群众为中心,转变工作作风,让广大群众不断感受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作为,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下一步,区、镇人大代表也将持续关注安置房办证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年底完成80%拆迁居民房屋产权证办理发放工作。”曾家镇人大主席彭洪说。(王嫚 喻庆 颜国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