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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24亿 渝检一分院巧办促双赢

2018-07-18 11:18:35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朱明达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高爽):近日,重庆市检察一分院民行处成功办理四起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涉案总金额达1.24亿元。

  重庆市检察一分院检察官王雪花介绍,2014年,重庆市江北区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分三次与重庆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签订了四份《借款合同》,借款总额达1.25亿,双方约定了利息、归还期限、违约责任等。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某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涛(化名)与小贷公司分别签订四份《保证合同》,约定刘涛就上述四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小贷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1.25亿元借款本金给环保公司,但环保公司在归还小贷公司100万元本金后未再偿付,小贷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环保公司返还借款本金、利息,刘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缺席判决刘涛对小贷公司上述四笔借款共1.24亿元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刘涛名下房屋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个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刘涛这才得知法院判决情况。之后,刘涛以保证合同并非其本人签字、法院送达程序存在瑕疵等原因,向重庆市检察一分院申请监督。 

  经调查核实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法院未核实刘涛住址的有效性,在未对刘涛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以及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下,直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且在案卷中未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也没有关于刘涛确已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据,违反了送达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判明案件情况,承办检察官先后两次组织当事人公开听证,让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和交换意见。在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检察官认为,法院据以作出生效判决的四个保证合同中,“刘涛”的签字不排除为他人所签的可能。

  在两次听证过程中,了解到刘涛、小贷公司有和解意愿后,检察机关结合案件事实、执行情况、当事人和解内容等,从节约司法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进行了释法说理,随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约定小贷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已对刘涛财产采取的查封、冻结措施,刘涛主动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

  “通过积极开展调查核实、组织听证、释法说理等,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民行处处长刘昌强介绍,这起案件,仅仅是近年来重庆市检察一分院用心、用情服务民营经济的一个缩影,以看得见的方式,获得了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高度认同,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在立足检察职能,护航民营经济方面,该院制定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分解方案》等方案,稳妥处理涉企民事经济纠纷,通过检察建议、依法抗诉、支持起诉等职能,监督法院公正裁判、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共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持续深入园区企业、社区广场等开展法治宣传47场次。2017年以来,已经帮助当事人追回经济利益2240余万元,维护了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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