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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强化“坝坝宴”监管 保障食品安全

2018-07-16 12:09:37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荣昌强化“坝坝宴”监管 办得不再随便之后,吃得就可以更安全了

  “坝坝宴”是群众因红白喜事举办的群体性用餐活动,因其经济实惠、举办方便,在农村地区流行甚广。近年来,伴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农村“坝坝宴”的规模、频率不断攀升,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如何更好地监管“坝坝宴”,保障食品抵达群众舌尖的“最后一公里”通畅安全?去年5月《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落地以来,荣昌区食药监分局将对“坝坝宴”的监管列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在对全区家宴服务活动经营者实施备案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家宴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规范其经营行为,提升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坝坝宴”平安无事。

  如此,“坝坝宴”办得不再随便之后,荣昌人就可以吃得更安全了。

  提前行动建立自治组织规范管理

  覆盖区域广,涉及群众多的“坝坝宴”普遍安全隐患重重是不争的事实——硬件上,烹饪环境、食品储存环境、食品加工工用具及餐用具往往因陋就简,卫生条件堪忧;软件上,乡村厨师大都欠缺食品采购、储存和加工等方面的安全意识和常识。

  “采购、烹饪、储存任一环节出现纰漏,就容易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万万大意不得!”荣昌区食药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清升镇是荣昌创新思路,率先对“坝坝宴”实施规范化管理的乡镇。该镇在区食药监分局的指导下施行农村家宴备案管理制度后,首先引导农村家宴经营者,成立了农村家宴自治组织,订立了《家庭集体宴席服务经营者自治组织公约》。

  去年,《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后,该组织又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自我完善。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安全可靠”为宗旨,对农村家宴经营者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并新制订了《家庭集体宴席服务经营者自治组织管理制度》《农村家宴主厨自治组织公约》,达到规范行为、树立形象、打造亮点、合法经营,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目的。

  自治组织成员不仅要依法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卡》,还要严格接受监管部门监管,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接单后,必须提前48小时向镇食药监所和宴席所在村或社区协管员报备,并实行保证金管理制度。

  自治组织还设立了专项管理资金。严重违反公约条款者将被取消成员资格。每季度召开学习会议,年终开展评比并进行公示。同时,对农村家宴主厨制定了更为详尽的管理制度,督促、约束规范其行为,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

  强化监管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去年,市食药监局下发《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对规范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的服务行为提供了依据。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农村家宴的监管权限划分。

  在此大背景下,荣昌区食药监分局联合各镇街食药监所,按照《办法》规定着重事中、事后管理,定期开展对家宴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督促他们守法诚信经营。

  目前,荣昌区已备案家宴经营者338户。今年,开展家宴经营者集中培训34次,接报百人以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备案1435起,涉及就餐人数近25.5万人,现场指导和检查764次,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与此同时,荣昌区食药监分局还通过各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号召公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为推进农村家宴监管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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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赔下来”让经营者安心消费者放心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如何为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之后的赔偿责任兜底?

  荣昌区食药监分局认真研读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责险)”,让经营者“售得更安心”,消费者“吃得更放心”。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责险”在荣昌的全面推行,树立了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和投保齐头并进的新理念,开创了基层食药监管和保险两手抓的新模式,推进了社会群防共治和稳定双促进的新格局,真正为荣昌在实现食品安全“事前防起来、事中管起来”的基础上,能够做到“事后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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