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要闻>正文

重庆口岸全面推行“三公示”制度

2018-07-03 09:30:30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重庆口岸全面推行“三公示”制度 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全程可查

  重庆日报讯 (首席记者 陈钧)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全程可以查询了。7月3日起,在航空、水运、铁路口岸现场、收费大厅和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出口货物通关的“三公示”制度开始推行。

  此举由市政府口岸办会同口岸监管部门、口岸经营单位推行,旨在切实改善重庆口岸营商环境,有效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公示”的内容包括:公示口岸作业时间,界定通关准备、通关查验、货物提离等口岸作业环节,公布除特殊情况外货物通关和口岸操作各环节的主要流程及作业时间;公示口岸收费清单,列出口岸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明确清单以外一律不得收费;公示咨询服务联系方式,公开口岸管理部门、口岸经营单位、口岸监管部门咨询服务热线电话,提供24小时业务咨询服务。

  去年10月,中国(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企业只需进入1个平台,有关单据只需提交1次,让企业开展对外经贸更加便捷。此次,重庆口岸全面推行“三公示”制度,将让重庆国际贸易便利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重庆口岸通关环节更加高效透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