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房产汽车>正文

攀枝花市亮出“123456”名片 来渝推介土地资源

2018-06-15 14:45:07 | 来源:中新网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中新网重庆新闻6月14日电(马佳欣)“1朵花、2条江、3线建设、4张名片、5区(县)、6度禀赋”,14日,“阳光花城 康养胜地”2017攀枝花市城市发展暨土地资源推介会在渝举行,攀枝花市政府亮出“123456”名片向渝宣传城市形象、产业优势等,推介土地资源。

  据悉,推介会由攀枝花市市人民政府主办,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承办。在推介会上,详细介绍了攀枝花总体规划、未来发展和投资价值,并重点推介了未来一段时间即将上市的18宗1573.28亩优质土地,涉及宜居宜业宜游的未来城市新中心花城新区和醇熟的度假康养旅游重点发展区仁和区、配套成熟发展空间巨大的东区和西区,以及攀枝花重点发展阳光康养产业之一的盐边县。

  “123456”城市名片 助推“康养+”产业兴起

  据了解,“123456”是攀枝花市的一张重要名片。“1朵花”,攀枝花市是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城市,享有“花是一座城,城是一朵花”的美誉;“2条江”,攀枝花是长江上游第一城,金沙江、雅砻江在此交汇,是国家重点水电基地;“3线建设”,攀枝花是因国家三线建设而建立起来的一座移民城市;“4张名片”,攀枝花是中国钒钛之都、中国阳光花城、中国康养胜地、四川南向门户;“5个县(区)”,攀枝花市下辖米易县、盐边县、东区、西区、仁和区;“6度禀赋”,攀枝花年平均气温20.3℃,冬季温暖,夏季凉爽,拥有温度、湿度、海拔高度、洁净度、优产度、和谐度等适宜人类休养生息的特质、禀赋。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凌永航凌永航称,拥有“123456”利好条件的攀枝花市,近年来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大力发展阳光康养产业,在国内率先创建中国阳光康养旅游城市,倾力打造中国康养产业发展实验区,推动了攀枝花市经济结构调整、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康养+”产业正在兴起,攀枝花是名副其实的闻者向往、来者依恋、居者自豪的“阳光花城•康养胜地”。

  商品房供不应求 攀枝花推介千余亩土地欢迎新项目入市

  本次推介会上,攀枝花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还重点推介了攀枝花市优质土地资源推介活动,重磅推介18宗共计约1573亩珍稀优质地块,

  此次推介的地块均是未来一段时间将分期上市出让的优质地块,土地面积有大有小,区位优势各有不同,分别位于宜居宜业宜游的未来城市新中心花城新区和醇熟的度假康养旅游重点发展区仁和区、配套成熟发展空间巨大的东区和西区,以及攀枝花重点发展阳光康养产业之一的盐边县。18宗地块各具特色,包含9宗纯住宅用地、6宗纯商业用地和3宗住宅兼商业用地。其中花城新区3宗、东区2宗、西区2宗、仁和区3宗、盐边县8宗。

  在推介会现场,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余晓琴分析了当前攀枝花房地产业的发展现状。她表示,2017年商品房销售量价齐升,商办市场销量更是创造五年新高,内外需求强劲,外地人到攀购房占比超过50%,城市吸附力不断上升,房地产市场强势回暖,市场预期持续走强。

  “2017年全市去库存速度加快,全年呈“高负”态势。截止2018年4月底,攀枝花市存量住宅面积为88万平方米,按照近3个月销售数据测算,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仅5.8个月。”余晓琴局长还说到,“目前,攀枝花城市发展已进入快车道,投资价值凸显。但是攀枝花目前的房价还处于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价值的洼地还存在,所以说未来的城市发展空间还是非常巨大的”。

  余晓琴表示,从土地供应端看,攀枝花土地市场供销两旺,开发企业拿地积极性高涨,已吸引碧桂园、恒大、绿地、万达、金科、领地、高宇等一大批实力品牌开发商相继入驻攀枝花。但是自2017年起即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急需新项目入市。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