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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系统启动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集中整治

2018-05-09 11:15:27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孩子们,五角钱的“辣子鸡”最好别吃! 市食药监系统启动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集中整治

  口感刺激的“辣子鸡”、色泽艳丽的“红烧鱼排”、香气扑鼻的“北京烤鸭”……这些食品云集校园周边,大都售价较低,是众多少年儿童课余学后的最爱。

  价廉的“五毛食品”却不一定物美,也不一定安全。相反,成本的极致压缩,让这些食品的安全性大打折扣。特别是一些销售场所条件简陋,容易导致食品污染;有的贮存时间过久,超过有效保质期;更有甚者,食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等。食用“五毛食品”,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

  本月起,我市食药监系统将面向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启动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最好不要购买食用“五毛食品”。

  “五毛食品”隐患严重 整治行动全面铺开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五毛食品”多指售价较低的调味面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

  多年来,“五毛食品”因价格低廉、色泽艳丽、口感刺激而备受儿童和青少年青睐。然而,这些食品大都产自食品作坊或小厂,其生产加工环境条件有限,质量本身很难保障。并且,为吸引少年儿童购买,生产者在这些食品的色、香、味上可谓做足了“文章”。部分省市食药监部门对“五毛食品”开展的专项营养含量测定结果显示,“五毛食品”普遍呈现油、盐、糖“三高”,这样的食品长期食用,将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事实上,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去年,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及周边儿童小食品专项整治。全市食药监系统检查中小学校5649所,检查食品销售者17863户,查获无证食品销售者406户,查获未办理备案手续食品摊贩661户,立案查处84件,取缔食品摊贩317个,有效改善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4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全国发布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市食药监局立即部署相关行动,决定从5月起至6月底,对全市校园及周边开展“五毛食品”集中整治。

  严查重处五类行为 鼓励学生自觉抵制

  据悉,我市食药监系统将在此次集中整治中,主要对“五毛食品”销售者的四类行为进行严查重处。

  一是无证经营行为。

  食药监部门将对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而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活动者,立即依法查封、扣押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并立案查处。对食品摊贩未办理备案手续从事食品销售活动者,将依法责令立即停止、限期改正。属违法占道经营的,将同时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通报。对食品摊贩在校园门口周边等重点区域违法占道经营现象较为严重的,及时向所在地街镇乡报告,会同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查处。

  二是销售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行为。

  食药监部门将对销售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未显著标注,内容不清楚、不明显、不容易辨识,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立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是销售超过保质期或者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以及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行为。

  此类行为一经发现,食药监部门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是获证食品销售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食品批发销售者是否履行落实销售记录制度。

  食药监部门将对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

  五是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特别是对食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含有非食用物质的,将严肃查处。

  此外,市食药监系统还将联合教育主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少年儿童自我维权和保护意识,让他们自觉拒绝和抵制“五毛食品”。(赵童 彭光灿 刘玉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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