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要闻>正文

重庆代表团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2018-03-15 08:53:50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重庆代表团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陈敏尔王毅何毅亭唐良智参加 张轩主持  

  3月1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全国人大代表、市委书记陈敏尔,全国人大代表、外交部部长王毅,全国人大代表、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何毅亭,全国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参加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陈敏尔说,完全赞成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经验,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对上层建筑提出的变革要求。方案特点鲜明,政治站位高,坚持正确改革方向,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充分体现了“四个意识”、彰显了“四个自信”;改革力度大,聚焦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重大问题,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统筹兼顾好,既注重机构调整与职能转变相结合,又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更好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作用。中央有部署,重庆有行动。我们要对标对表中央改革方案,扎实推进我市机构改革。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方案制定,加强政策把关,确保如期、平稳、圆满完成改革任务。要精心组织施工,强化宣传引导,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唐良智说,改革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机构设置顺应新时代要求、体现科学高效,有利于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全赞成。方案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和调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构职能;体现协同性、系统性、重构性变革等特点,构建起权责对等、流程通畅、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

  吴存荣代表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强决心。改革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从中央到地方协同推进,坚决打破利益的藩篱,有效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推诿扯皮、多龙治水、多头执法、效率低下等一系列老大难问题。完全赞同和拥护。

  莫恭明代表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党和国家机构体系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完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全符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历史性改革。完全赞同和拥护。

  刘桂平代表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围绕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完全赞同和拥护。

  江小涓、刘玉亭、李秋、史浩飞、释身振、杨帆、向晓波等代表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改革涉及面广、影响深远,顺应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是一项有远见、有魄力的机构改革方案。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