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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艳丽:巴南公安“质量监督员”的法制人生

2018-03-14 17:41:23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高爽 | 责编:李胜兰

【法制安全】宋艳丽:巴南公安“质量监督员”的法制人生

巴南区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宋艳丽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干净利落的高扎马尾,笔挺整齐的警服,笑起来温柔如水。这是重庆市巴南区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宋艳丽给人的第一印象。

  宋艳丽是江苏人,1998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便留在了重庆。在巴南区莲石派出所工作,开始了她长达6年的基层社区民警工作。

  “宋户籍”初入工作的迷茫困惑

  “宋户籍”是石子坪社区的居民对宋艳丽的称呼,而石子坪社区便是她当时工作的地方。然而宋艳丽刚到莲石派出所工作时,一切并没有那么顺利。

  作为户籍民警,宋艳丽主要负责石子坪社区居民的户籍工作。但除此之外,调解民间纠纷、家庭矛盾,处理治安案件,帮忙打扫社区卫生,这些都是她要做的事情。

  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宋艳丽逐渐开始适应琐碎的工作。宋艳丽也在鱼洞中学、巴南卫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并取得成效,长此以往的工作训练,宋艳丽也有了自己的方法技巧。“这些东西,让我慢慢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也就渐渐坚持了下来。”宋艳丽说道。

  “是金子总会发光”,在莲石派出所工作的6年期间,巴南分局许多部门陆陆续续到派出所来提拔选人时,有多个部门同时向宋艳丽抛出了橄榄枝:秘书科、政治处、后勤部门、法制支队......为了能在基层多锻炼自己,宋艳丽直到6年后才再次抓住机会,选择了向往已久的法制支队。

  回想起在基层工作的6年,宋艳丽说,“我要感谢那6年的基层工作时光,它让我的性格得到了历练,去掉了自己的傲气和浮躁,让我学会了脚踏实地,不然我可能不会走得那么远。”

  从基层民警到法制民警 收获专业给予的自信

  2004年4月,宋艳丽来到巴南分局法制支队工作。从基层民警到与专业相关的法制部门,这对宋艳丽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宋艳丽表示,在基层的那几年,因工作方向不同,专业知识已几乎完全搁浅。与同部门的同事比起来,自己也就显得格外“单薄”。但重新拾起专业知识在宋艳丽看来并不是最难的,难的是审核案件后,给办案单位把法理“说”出来,指导他们。“作为法制民警,这个岗位的要求就是你要能够指导你的办案单位,要把你的法理讲给他们听,让他们觉得层次清晰明白。”宋艳丽说道。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宋艳丽专门阅读了有关演讲口才的书籍,向他人模仿学习,最终能够清清楚楚地给办案单位讲解法理。

  宋艳丽表示,现在遇到疑难案件时,自己能够做出一个很准确的判断,而且对于这个判断有一个逻辑清晰和明确的一个说理。当办案单位遇到问题时,能帮其解决,指出很精准的道路。“每到这种时候,我就会有一种自信,而这种自信正是来源于专业知识的扎实精湛。”

  走上领导岗位后,不断创新工作模式

  在同事眼中,宋支(同事对宋艳丽的称呼)办事严谨、宽严相济,在业务方面更是法制支队的领头羊,深受大家尊敬和尊重。

  对于支队工作,宋艳丽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分局的所有案件必须经过我们部门审批,如果说分局是个工厂,那我们部门就是‘质量监督员’。只是这个‘质量监督员’的责任更加重大,因为在我们的审批下面,关系着人身的自由,财产的限制。所以在每一起案件下笔审判之前,都是要依法律、依证据来进行审批,争取做到万无一失。”

  2010年,宋艳丽成为了法制支队副支队长。为了提升专业水平,2012年,宋艳丽自主报名了大连海事大学的在职硕士研究生考试。那时支队人员紧张,工作繁忙,白天宋艳丽要忙工作,下班回家之后还要写论文。“虽然很累,但我从未想过放弃,若要做,就要做到底。”最终,宋艳丽顺利取得了硕士学位。

  2013年,宋艳丽成为法制支队支队长,成为了巴南公安分局法制支队第一任女支队长。为做好法制支队工作,宋艳丽于2015年改变了法制传统勤务模式,实行分组包片,将法制支队分成了刑事和治安案件审核小组、行政复议小组、国家诉讼赔偿小组和内勤工作小组。

  宋艳丽介绍,法制支队在没设小组之前,巴南分局的执法考评工作在全市属于中等以上。但这几年,他们的考评成绩有了进步。2015年排名重庆市全市第四,主城区第二。2017年,执法支队质量考评排名重庆市第一。

  此外,宋艳丽还创新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成立了“决策合法性审查评估办公室”,有效提升了巴南分局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为规范分局决策行为有效把关。

  据了解,宋艳丽从事法制工作14年来,经她审核过的刑事案件达3000余起,行政案件多达4000余起,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从未有过一起遭上级部门撤销或败诉的,从未发生过因错拘、错诉遭国家赔偿的。

  对于未来,她说,希望带领队伍在工作业绩上往更高的水平发展。“继续努力,争取保持巴南公安法制部门的领先地位。”(供稿 图/文 巴南区公安分局 编辑 朱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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