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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家“律师公益调解室”揭牌

2018-01-18 16:49:32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朱明达 | 责编:李胜兰

已过审【CRI专稿 摘要】重庆首家“律师公益调解室”揭牌

揭牌仪式现场 欧平淑 摄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欧平淑):为了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与稳定,推进依法治市有关工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重庆法制报社与重庆法乾律师事务所携手共建的重庆首个“律师公益调解室”1月17日揭牌。

已过审【CRI专稿 摘要】重庆首家“律师公益调解室”揭牌

王伟(右一)发表讲话 欧平淑 摄

  重庆法制报社总编辑王伟介绍,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重庆”这个目标,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工作重点,以创新民事律师调解机制为依托,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拓展律师调解领域,实现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与调解替代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

已过审【CRI专稿 摘要】重庆首家“律师公益调解室”揭牌

喻祖丰发表讲话 欧平淑 摄

  重庆法乾律师事务所主任喻祖丰说,重庆法制报社与重庆法乾律师事务所携手共建的重庆首个“律师公益调解室”,聘请重庆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专家教授,以及其他领域资深专家和法乾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律师公益调解工作委员会;聘请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助理员等政法战线干部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法律知识专业性及工作经验优势参与调解;聘请社会各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的人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特邀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人担任调解员,构建多元调解主体,促成矛盾纠纷的顺利解决。联合仲裁机构、工会、妇联、社区居委会等其他人民调解组织与律师公益调解室有机衔接,建立综合调解网络,充分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形成程序衔接、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调解机制。

已过审【CRI专稿 摘要】重庆首家“律师公益调解室”揭牌

为调解员颁发聘书 欧平淑 摄

  重庆法制报社与重庆法乾律师事务所联合共建的“律师公益调解室”设立在渝中区联合国际27楼重庆法乾律师事务所内,重庆法乾律师事务所计划每年拿出15万—20万元工作经费投入平台建设,将划定专门区域作为律师公益调解室场地。

  律师调解一般采用由一名律师调解员主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当事人要求由两名以上调解员共同调解的案件,可以由两名以上调解员调解。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当事人要求由两名以上调解员共同调解的案件,由调委会主任先确定一名主持调解律师,并告知当事人。若调解成功需要出具调解书时由主持调解的律师负责召集另外两名人员组成调解合议庭,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不申请调解成员回避的,由调解成员在调解书上共同签名。当事人可以在特邀调解员名单中选定相关人员参与调解;调解律师可邀请相关人员参与纠纷调解。

  律师公益调解室建立后,要充分发挥调解机构的职能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律师调解室要主动广泛地搜集情况,积极主动介入调解工作之中。力争半年取得调解成效,一年之后总结出一系列的调解工作经验,逐步将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对取得重大成效的案件及对社会具有教育引导的重大社会案件,重大灾害事故等典型案件通过重庆法制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地宣传。使调解成果得到社会的广泛运用,更好地发挥律师调解工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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