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法制安全>正文

3人包车流窜盗窃高价药 江北警方抓获犯罪团伙

2017-12-28 13:33:12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一连接到3家药房报案,称有贵重药品被盗窃。江北警方调查确定,由2男1女组成的盗窃团伙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永川区等多地盗窃数十家药店共计上万元。该团伙在药店实施盗窃时被警方现场捉获。

  药房珍贵药品被偷 1男1女有重大嫌疑

  近来,某连锁药房的内部QQ群里,有员工称自己所在的药房被偷了,其他药房也有员工声称店内发生了盗窃。药房人员在群里相互交流了解情况,同时向江北区公安分局鱼嘴派出所报了案。

  所领导立即安排视频侦查小组出动,前往各药房走访调查。民警对失窃药房的损失进行统计,被盗窃药品为一盒益安宁丸和一盒曹清华薏辛除湿胶囊,药品价值共计1255元。民警发现,受害药房相隔不远,怀疑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在某个时间段内连续作案。

  警方调取药房内监控视频发现,一名身着黑色蓝条衣服、戴眼镜的男子,一名身着蓝色羽绒服的长发女子在店内行迹可疑,并且两人在事发的三个药房均有出现,民警判定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车主蒙在鼓里 200元包车接送嫌疑人作案

  有监控拍到二人得手后,乘坐一辆红色越野汽车离开。侦查小组利用天网进行视频追踪,通过交叉排查分析,成功锁定目标车辆并确定车主身份。经询问,车主李某表示,他与视频中的二人并不认识,他们只是花钱包了李某的车。车主称,10月底有人找他提供包车服务,他们一共三个人,说自己是收药的。车主表示,每次都是犯罪嫌疑人提前和他联系,告诉他用车时间,车主只是负责送他们到药房,再接他们离开。车主向民警说明自己只提供接送服务,收费大概200元每次,至于对方到底做了什么他并不清楚。

  孕妇掩护 假意买药 暗号交流 全是套路

  民警判断犯罪嫌疑人有可能继续租车作案。不久,犯罪嫌疑人果然再次联系了车主李某。

  日前,3名犯罪嫌人乘坐李某的红色越野车,往大足方向行驶,江北警方一路紧跟观察。大约10时30分,车辆停在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太乙堂大药房前,3名犯罪嫌疑人下车进入药房,民警酌时出击,3名犯罪嫌疑人盗窃药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3名犯罪嫌疑人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其中,女子周某还怀有6个月的身孕。据嫌疑人交代,他们到一家药房后会先找价格高卖的好的药,他们在现场还经常使用一些暗语等。民警表示,这三人分工合作,用孕妇打掩护吸引营业员的注意力,将其支开,鲜某、谢某2人则找准目标,趁人不备将药品放入衣袋里。该团伙每次盗窃药品数量不多,一般一个药房偷一到三盒,有200多元的,也有700、800多元的药,会选择某一片区的多家药房流窜作案。

  重庆多区几十家药房被盗窃 损失上万元

  三人将偷来的药按市场价的一半卖出后销赃分钱。从2017年10月起至今,犯罪嫌疑人分别在重庆市渝中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南岸区、永川区、南川区、铜梁区、璧山区、北碚区、沙坪坝区、两江新区的多家药房实施盗窃,共获利13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男 45岁 九龙坡区人)、鲜某(男 47岁 渝中区人)、周某(女 38岁 渝中区人)已被江北警方依法刑拘和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各药店店主和营业员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加强防范,有顾客购买价值较高的药品时不要让药品脱离视线,防止不法分子调包或趁机盗窃。存放价值较高的药品的柜台可安装防盗锁具,使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发现可疑人员请及时报警。(供稿 江北区公安分局 郭舒 编辑 欧平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