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区县>正文

璧山区:着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提升群众幸福感

2017-12-26 17:01:11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重庆市璧山区位于重庆主城西郊,璧山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让农村群众生活更幸福。

  回顾近年来重庆市璧山农村的发展轨迹,“生态文明”是一个越来越清晰的发展主题。2013年以来,该区围绕完善生态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践行生态生活、弘扬生态文化6大领域,大力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目前,该区已成功创建61个市级生态村(社区),52个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通过市级验收,涉农村(社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蓬勃开展,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

  环境整治增颜值 提升百姓生活质量

  “以前大家用过的污水随地乱泼,垃圾随处倾倒,‘脏乱差’就是真实写照。但现在的梁山村,绿树成荫,村里道路干净、整洁,不仅看不到垃圾,也闻不到臭水的味道。”提及生态村(社区)创建工作,青杠街道梁山村村民林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曾经,“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是该区部分农村环境的写照。“要提升农村生态宜居水平,推进生态创建,必须除掉乱丢垃圾、乱排污水两大农村环境顽疾。”区生态办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区共有村(社区)187个,涉农村(社区)151个,治理垃圾乱丢现象,首先在151个涉农村(社区)建设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点,让垃圾有地方可倒。同时,通过建立垃圾清运体系,让垃圾有人来清运;治理和消除污水乱排现象,主要是通过污水处理厂站和管网建设,实现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随着生态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实施,目前该区农村卫生改厕普及率达到99.7%,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1.2%,森林覆盖率达到42%,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百姓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乡风民风美起来 引领百姓幸福生活

  随着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强农村“软实力”、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成为工作的着力点。该区不断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力培育优良家风,涵养良好社会风气,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村民之间互尊互爱互助、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严禁随地乱丢垃圾……”这是张贴在广普镇马鞍村村民何仙陆家墙上的村规民约。何仙陆说,有了这个约定,大家相互监督,以前的不少陋习都渐渐消失,大家的素质也不知不觉提高了,整个村就像一个大家庭,大家和睦相处,生活越来越美好。

  文明乡风建设是提高村民素质的有效途径。该区通过抓好“乡村四美”“文明院落”“文化进村”三大工程,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今年以来,该区修订完善乡规民约60余个,开展助收、助耕、文明宣传等志愿服务近300场次,500余个院落参与“文明院落”创建评比,累计发放各类书籍10余万册、宣传资料1000余种,播放电影1000余场,举办流动文化进村活动近600场次,组织文艺团队26支、演出节目300余个。

  此外,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倡导勤俭持家、孝爱惜福的家庭教养,培养体现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和时代特征的家庭美德、家庭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璧山城乡家庭落地生根。(供稿璧山区水务局 杨勇 王炯其 编辑 欧平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