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专稿>正文

渝中公安先进典型进社区宣讲十九大精神

2017-12-19 17:22:57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已过审【CRI专稿 图文】渝中公安先进典型进社区宣讲十九大精神

宣讲会现场 高爽 摄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高爽):“宣讲内容接地气,就是我们身边的事情,更容易接受也很有帮助,感觉收获很多。”一名参加宣讲会的社区居民说道。12月19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会在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红岩村革命纪念馆广场进行。渝中区公安分局先进典型马永鹏、肖声悦立足自身工作生活经验,结合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问题,向社区居民宣讲十九大精神。

  据了解,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渝中区公安分局近期组织先进典型,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开展十九大精神面对面宣讲。

已过审【CRI专稿 图文】渝中公安先进典型进社区宣讲十九大精神

民警马永鹏宣讲十九大精神 高爽 摄

  “我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民警,日常工作中,我带领同事们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找回丢失的钱包,送迷路老人回家,调解各种纠纷,打击违法犯罪……这些工作看似简单,却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宣讲中,马永鹏结合自己的工作,着重介绍了公安系统和自身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举措,并从做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者、践行者、宣传者、追梦人四个方面进行了宣讲。 

  据悉,今年32岁的马永鹏自2012年加入公安队伍以来,先后担任过三个社区的社区民警,期间处理群众工作细致入微,赢得群众交口称赞、同事认可。从警5年,马永鹏先后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个人嘉奖6次,还获得过8次社区之星、1次青年之星、3次优秀公务员,并在2015年渝中区社区民警大比武竞赛中荣获二等奖,现为渝中区“榜样面对面”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分团成员。 

  宣讲人肖声悦则从始终如一对党忠诚、矢志不渝为平安建设作贡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创新举措做好青年工作四个方面作了宣讲。肖声悦表示,作为一名青年民警,“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绝不是一句空话套话,务必牢记在心里,体现在行动上。切实担负起群众守护神和贴心人的职责使命。

已过审【CRI专稿 图文】渝中公安先进典型进社区宣讲十九大精神

民警肖声悦宣讲十九大精神 高爽 摄

  据了解,肖声悦是七星岗街道派出所领事巷社区警长。同为渝中区“榜样面对面”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分团成员,肖声悦入警5年来,累计走访群众5000余户,为群众代办各类证件200余份,为群众解决各种困难300余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200余次,被群众亲切的称为“圆梦哥”。肖声悦先后荣获“重庆市青年岗位能手”、重庆市公安局“优秀社区及驻村民警”、渝中区公安分局“十佳民警”,并在2017年度被评为重庆市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个人三等功六次,个人嘉奖二次。

  本次宣讲过程中穿插了诗歌朗诵等文艺表演,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参加宣讲的群众纷纷表示,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并要积极支持公安工作,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为营造平安社区、平安渝中做贡献。

  据了解,近年来,渝中区公安分局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引领和引导作用,注重通过塑造榜样来促进公安队伍健康发展。此次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中,渝中区公安分局共有2名先进典型入选“榜样面对面”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渝中区分团。目前,渝中区公安分局党组织、团组织、民警代表等不同层面、各种形式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共80余场,现场听众达10000余人,获得群众普遍好评,扎扎实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渝中大地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