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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火锅店冒用“晓宇” 同一天输了官司

2017-12-13 16:29:05 | 来源:重庆晨报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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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晓宇老火锅的经营者张平。 受访者供图

  昨天(12月12日)的重庆晨报上,有两份对重庆渝中区晓宇老火锅的“致歉申明”。它们都因为使用了“晓宇”字样,构成侵权,今年9月底在市五中院输了官司。

  而12月1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又下达了五份类似判决书,“渝金记晓宇火锅”、“林峰晓宇火锅”、“酷味晓宇火锅”、“龙头寺晓宇火锅”、“辣宗晓宇鲜货火锅”也因为类似原因输了官司。法院认为这五家企业“攀附商誉”,最高被判赔12万元。迄今,已有8家使用含有“晓宇”字样招牌的火锅店输了官司。

  这些案子的原告,都是渝中区晓宇老火锅的经营者张平。

  上了央视,冒牌者接连出现

  重庆晨报2014年11月28日曾经报道过,枇杷山上这家“晓宇火锅”在登上央视《舌尖上的中国2》后,仿冒者接二连三出现。

  有些假冒者在店招或店内写上“央视舌尖2”“重庆火锅五十强”等字样,以假乱真到普通消费者难以分清的程度。以位于渝北区金龙路的“渝金记晓宇火锅”为例,店招、纸巾盒、菜单、订餐卡等突出使用“晓宇火锅”,店内还使用“CCTV晓宇火锅舌尖上的中国”字样,店招上写上了重庆火锅30强,这些元素叠加在一起,会让消费者误以为这间店就是“晓宇火锅”品牌的创立者张平开的分店。

  山寨晓宇,构成不正当竞争

  “晓宇火锅”被迫在“晓宇”前面加了“渝味”二字,是因为贵州一家企业注册了43类的“晓宇实业”这个商标,该注册商标包含了“晓宇”二字。“我只好在‘晓宇’前面加了‘渝味’两个字,申请“渝味晓宇”注册商标。”张平说。

  2010年7月5日,张平注册成立“渝中区晓宇老火锅”。两年后,“晓宇火锅”入选了本地媒体评选的“重庆火锅50强”;2014年5月17日,中央电视台《舌尖上的中国2》播出,第5集《相逢》用8分钟时间呈现了“重庆火锅”,其中多处出现了张平及其经营的渝中区晓宇老火锅的镜头。

  为提高知名度,张平还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广告宣传,让“晓宇火锅”、“渝味晓宇火锅”在全国都有较高的辨识度和知名度。

  2014年8月21日,张平取得了43类“渝味晓宇”文字商标及相关图形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去年“渝味晓宇”成为中国饭店协会颁发的“中国十大火锅品牌”,同年“渝味晓宇”入选重庆市著名商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渝北区法院认定,“晓宇”是“渝中区晓宇老火锅”的知名字号,“晓宇火锅”、“渝味晓宇火锅”是知名服务特有名称。这样那样的山寨晓宇,因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了“晓宇”字样的行为与枇杷山上这家真晓宇的知名字号、知名服务特有名称构成了相同或近似,其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品牌打假,要做很多功课

  张平打假成功,得益于最近两三年亡羊补牢的“准备工作”。

  按照专业人士的建议,2014年8月21日,张平取得了“渝味晓宇”火锅文字商标及相关图形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在渝味晓宇火锅的新招牌上把自己的头像印上去,如果其他人使用了张平的肖像照,就侵犯了张平的肖像权。

  商标专家说,“渝味晓宇”四个字已经是注册商标,今后如果有人想要注册“××晓宇”之类做火锅,都是不行的。

  怎么才知道对方有没有申请注册与之类似的商标呢?专家建议派专人经常去国家商标局的商标网站上“逛逛”,看到类似申报就要提出异议,这也是那些“××晓宇”一直无法拿到43类注册商标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外,要通过媒体宣传、广告投放等方式提高品牌知名度,品牌的知名度是“打假”的一个重要依据。再有,对于仿冒者,发现后要及时联系公证处进行取证,保全侵权证据。

  专家建议,渝味晓宇注册商标还应该争取早日成为“驰名商标”,越“驰名”保护范围越大。比如有人若在鞋类、包类、纸巾类产品上使用了假设是驰名商标的“渝味晓宇”,都会构成侵权。“这个叫跨类保护。”(本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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