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区县>正文

重庆璧山:以水为脉 绘出城市美丽神奇

2017-12-11 15:25:51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时至冬日,紧邻重庆主城的璧山区依然美景迷人,让人陶醉。璧南河畔风景如画、游人如织;秀湖公园、御湖公园观音塘湿地公园的湖心波光粼粼,映衬着湖边的层叠绿意,人们三三两两在湖边散步,偶尔有凉风掠过,好不惬意。这幅画面,生动地展示了璧山坚持“与水共生,依水发展”理念取得的成效,璧山区坚持建设以水为脉,融通山水、回归自然;发展以人为本,营造“步行生活圈+人生服务链”,走出一条快速城市化与水生态宜居相融共生的道路。

  在城市化进程中,璧山重构城市生态,以水环境聚产业、以宜居促宜业,实现快速崛起。借鉴国内外中小城市发展范例,璧山提出了建设生态、生产、生活深度融合的“活力水城”、“秀美绿城”,并设计出一套路径公式:水环境保护+景区化城市+低碳发展+循环经济=水美城市。  

  在璧山城区,璧南河宛如一条碧带,河两岸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勾勒出一幅闲适的画面。近年来,璧山以雷霆之势向污染“宣战”,凡是重度污染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中、轻度污染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即刻关闭。全区相继关闭588家污染工业企业、373家养殖场。与此同时,把好“入口”关,制定严格的企业环保准入门槛。按照“深绿城市”建设的要求制定负面清单,在审核投资项目时,不论项目大小,只要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就不能落地。

  近年来,璧山新建、整修大小水库和水利设施6000多处,新建成大岚、东岳、雪山、双凤、安乐、竹林沟、黛山、三角滩等10座城区景观防洪水库,扩建了柯家桥、莲花等2座小型水库,新增水库蓄水能力3000多万立方米。城市水系统架桥不填沟,水在城里流,给璧山带来了城市的灵气,也带来了生活、灌溉和工业用水的便利。

  璧山还大力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将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再生水用于市政、消防、工业、建筑等人类不直接接触和饮用的领域,实现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璧山于2015年,成为重庆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通过水网系统、超标雨水行洪廊道、生态停车场等项目,强化城市对水的吞吐能力,建设“活力水城”“海绵城市”。如今,璧山城区水面比例已提高到11.2%,人均水域面积达到10.5平方米,水网密度接近每平方公里3.6公里。

  璧山还着力建设“深绿城市”,不只是简单地植树、造景,而是顺应自然规律,对水系、道路、坡地、公园进行绿化美化,把城市作为植物、山水、人居、生产等要素共存共荣的生态系统来打造。据璧山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璧山精心营造的“山水拥城、人林共生”的城市绿化系统,紧扣城区山水脉络,高密度街面绿化,因地制宜建设不同风格的各类公园30余座,同时大规模培育、引种植物,打造绿色水网、绿色街区、生态园区。目前,璧山城区建成区绿地达到1800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8平方米,植物品种增至2700多种。

  现如今,璧山已全面激活“水城”效应,聚集了一批环境友好、可持续性强的新兴产业。对接重庆支柱产业,璧山确定了智能装备、信息技术、生命健康三大主导产业,并规划50平方公里、建成20平方公里的生态园区,园区环境也与水相伴、绿色相依。得益于“活力水城”的巨大吸聚力,在大量关停污染企业的转型期,璧山的产业发展、经济增长不仅没有掉队,反而“高歌猛进”、跨越升级。(供稿 璧山区水务局 王炯其 编辑 高爽)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