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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保局出台实施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

2017-11-09 16:34:21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日前,重庆市环保局出台了《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6个方面提出了环境保护督察纪律“六严格十六严禁”。   

  《规定》充分体现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八严禁”“十二不准”等精神要求,着眼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防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风倾斜,突出全面从严、全员从严和全程从严。   

  《规定》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项纪律”,针对环境保护监察督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一提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各项具体要求,正面规定以“严格”作要求,负面约束以“严禁”作规定,做到纪律覆盖无盲区。《规定》还要求环保业务督查、日常监察、专项督察、集中督察等环境监察督察的各级党员和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政治过硬、纪律严明。   

  同时,《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督察、问题调查和责任核查等全过程提出了严格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执纪部门全程参与,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环保监察督察工作始终。(供稿 重庆市环保局 编辑 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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