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专稿>正文

"红小子"美食培训:近十万人成就创业梦想

2017-11-09 15:04:36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朱明达):“你是想创业,还是要想打工?”近日,在重庆“红小子”美食培训班上,授课老师曹家亮一本正经地问学员。学员们异口同声地说:“创业!”

  “红小子”美食培训是一家专业培训机构,是重庆小面协会旗下的小面微创业孵化实践基地,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重庆味道产业孵化园。

已过审【CRI专稿 图文】"红小子"美食培训:近十万人成就创业梦想

曹家亮给学员授课   汪德生 摄

  “通过创业搭建公司品台,成就更多的人实现创业梦想”是“红小子”美食培训团队的初衷。据重庆小面协会会长张寿江介绍,“红小子”以传承重庆味道开设了火锅、小面、烤鱼、烧烤、江湖菜等系列餐饮专业培训,具有规范化的创业流程,一流的技术队伍。

  面条劲道顺滑,汤料香气扑面。重庆市小面从面条制作、面汤、佐料和品种上都具有地域特色,自成体系,独树一帜。

  投资重庆小面馆,成本低,利润大,很多人选择了小面创业。然而,选料和制作工艺是做好小面的关键所在,对于很多小面店老板来说,选料和制作工艺是不传人的。同时,重庆小面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如何在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成为许多创业者面前的拦路虎。

  2011年,张寿江牵头创办了“红小子”,目的就是培训及扶持开小面馆的创业人才。

已过审【CRI专稿 图文】"红小子"美食培训:近十万人成就创业梦想

学员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汪德生 摄

  “只会选料和制作工艺,这也只能是一个小面厨师,而还不能把小面馆开起来。”曹家亮说。

  曹家亮在“红小子”美食培训班里是课堂上的老师,而他的另一个身份是重庆小面协会的秘书长,他对重庆的火锅和小面两种餐饮的“创业”有着深层次的理解。曹家亮说:“专业人才、创业人才、老板人才、品牌运营人才,这四个方面的人才,是我们坚持培训的方向。”

  正如曹家亮所说,“红小子”课堂以小面技术培训为切入点,开设小面微创业实战孵化课程,不仅训练学员的业务技能,还教会学员如何运用产业链思维、互联网思维、金融思维进行创业。

已过审【CRI专稿 图文】"红小子"美食培训:近十万人成就创业梦想

培训学员合影 供图 “红小子”销售部

  “红小子”从开课之初就有不少学员慕名而来。近几年,共培训各类美食培训学员9000余人,带动了近10万人的就业。

  目前,“红小子”课堂已推出了重庆火锅、火锅串串香、麻辣汤等20多项培训项目。

已过审【CRI专稿 图文】"红小子"美食培训:近十万人成就创业梦想

来自青海的一对夫妻在“红小子”咨询培训情况并品尝重庆小面  汪德生 摄

  “红小子”学员谭地国在江苏昆山市陆家镇开了一家面馆,店面不足30平方米,店内仅4张桌子,2017年6月1日开业第一天, 营业额就达2000元。

  2017年9月,“红小子”学员吴坦兄妹在张家界市桑植县开了一家“吴蜀火锅”店,每天营业额在1.3万元左右,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红小子”销售部部长兴奋地说:“如今,我们培训的学员不仅来自国内,国外也有很多。亚洲大多数国家都有我们培训的学员。”

  一位日本籍华人学员在“红小子”学成回去后,他开设的餐饮产业快速发展,不但在日本开了多家小面馆,还在韩国开了多家小面连锁店。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