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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设计 调动民企积极性

2017-09-12 08:51:02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国企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而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则是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和重要突破口。当前重庆市这项改革进展如何,面临哪些问题和瓶颈?

  9月11日,市政协组织部分市政协常委,专题视察了重庆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

  现状

  市属国企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47.5%

  视察中,市政协常委们实地走访了重庆利龙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以及马上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和重庆渝富集团,并与市国资委及有关国企负责人座谈,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企业运行、骨干员工持股试点、PPP项目合作、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等进行深入了解。

  据了解,重庆市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市国资委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重点探索了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PPP合作模式、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推进员工持股为主要内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

  目前,市国资委监管的37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11户金融及类金融企业实现了股权多元化;8户工业企业都有所属上市公司,基本实现了主要资产证券化;8户商贸企业中有1户实现了整体上市,2户实现了股权多元化;7户投资企业暂不适宜完全混合所有制改革,但有1户企业有所属上市公司;3户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同时,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及所属控股、参股企业共1943户,其中,混合所有制企业923户(含混合所有制企业所属子企业),占比47.5%。

  改革有力促进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据统计,今年1-7月,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经济运行势头总体向好,实现劳动生产总值654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利润总额194亿元,同比增长11.9%。

  困难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操作难度大

  国有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或通过引入非公有资本转换经营机制,各种资本相互促进,国有和非国有股东相互制衡,不仅有利于决策更加谨慎合理,还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企业活力。市国资委负责人坦言,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是难度大、困难多。

  “如合作方的选择。”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对合作方企业信息了解难,中介调查机构专业性往往不足,很难准确把握合作方企业的诚信、资信、实力、产业关联度等情况,“如何判断、选择好的合作方企业成为一大难题。而一旦选择失误,极易引发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还面临不少其他方面的问题,如企业实施混改目标不清晰。有市政协委员直言,部分企业集团议事规则不规范,对下属公司管控不力、把关不严,或对自身所处行业缺乏了解,重复投资、过度扩张,甚至有企业为了不受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约束“为混而混”,“盲目实施混改将会适得其反,为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建议

  完善制度设计,充分调动民企积极性

  对国企而言,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突破口;对非公经济而言,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则有利于获得更多市场机会,分享国企改革发展成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然而,市政协常委们在视察中了解到,当前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仍存在不少顾虑。一些民企担心混改后还是原有的国企运行模式,担心自身不能嵌入国企治理结构,在混改企业中没有话语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为了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参与视察的市政协常委建议加强制度设计:

  首先应遵循市场规律,以企业为主体,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多种所有制资本自愿合作,既不搞“拉郎配”,也不搞没有产权变更实质的虚假混合所有制改革。其次,应完善产权交易机制,科学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职工利益,又要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保障民营资本话语权,让进入的民营资本得以真正嵌入公司治理结构,特别是在企业重大决策上,要实现股东之间相互监督、利益与风险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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