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区县>正文

石柱县公安局“造血式”扶贫

2017-08-23 17:20:52 | 来源:华龙网 | 编辑:刘诗扬 | 责编:石丽敏

  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在结对帮扶新乐乡脱贫工作的5年中,从最初捐款捐物的“输血式”扶贫到引导帮助落实产业发展项目、改造饮用水、修建公路的“造血式”扶贫,让新建、阳光和红河村3个村相继实现整村脱贫,使该乡贫困户从2014年的164户658人,下降到2016年底的41户142人。

  因地制宜,加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新乐乡距县城83公里,车程要近两个小时,平均海拔900米,属于典型的高山地区。新乐乡有阳光村、新建村、九蟒村、红河村,共1300余户4600多人。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新乐乡最偏远最贫困的红河村因为地理条件限制等原因,迟迟未摘下贫困村的帽子。2016年以来,58岁的原石柱县公安局拘戒所所长孙建明成为了红河村驻村队长,他领着15个驻村民警,让红河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进村第一个月,孙建明带着队员走遍了红河村285户人家。帮助群众申请大病救助,解决医疗困难,帮助改造危房,忙得不亦乐乎。

  57岁的廖邦禄是红河村一个深度贫困户,因其身患骨节癌,行走全靠拐杖,长期需要靠药物控制疼痛。他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刚初中毕业,在外打零工;一个正读小学;妻子又患有风湿,不能干重活。最担忧的是,廖邦禄家的破瓦墙房属于D级危房。

  孙建明协调多个部门,按照补助政策,帮助老廖申请到了房屋修建补助款。短短三个月,廖邦禄的新家便告落成。

  “凭我的能力,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建起新房。如今我们一家人住进了新房,感觉自己像在做梦!”廖邦禄说起新家,对村扶贫工作队满是感激。

  出行难一直是制约红河村发展的“拦路虎”,在石柱县公安局大力帮助下,红河村硬化乡村道路近13公里,修建7条产业便道,修缮4口水井,解决了80%以上村民的吃水问题,同时对当地农村电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各项基础设施的不断修建和完善,为红河村群众的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为产业发展打下了基础。

  审时度势,引领产业扶贫斩穷根

  “乡亲们贫困最大的原因还是找不到致富的门路。”孙建明介绍说,他在走访中观察到,红河村有60%以上的面积是森林和草场。“为什么不发展养殖业呢?”孙建明带领扶贫工作队队员挨家去说服农户办理贷款搞养殖。

  如今,红河村里从事肉猪、肉牛、肉羊养殖的贫困户占有大半的比例,为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打下了基础。

  红河村山湾组皮清涛一家4口因学致贫,5年来,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村两级领导根据他的意愿,合力帮助他发展烤烟产业,连续3年来,皮清涛种植烤烟面积达到20亩,通过发展烤烟而摘掉了穷帽,成为村里的致富榜样。2016年村里的换届选举时,他被村民一致推选为山湾村民组组长。

  石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结帮扶新乐乡5年来,石柱县公安局从“输血式”扶贫过度到“造血式”扶贫,已经帮助该乡的阳光村、新建村和红河村三个村实现整村脱贫。

  为巩固新乐乡的脱贫成果,去年以来年,石柱县公安局结合新乐乡种植反季节蔬菜较好的条件,引导群众大规模种植高山蔬菜,进一步扩大农副产品的销售渠道,面向城市市民销售新鲜无污染农副产品,以此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实现贫困户脱贫。

  事无巨细 分内分外事一把抓

  与其他乡镇一样,新乐乡外出务工人员也较多,好多青年人在未拿结婚证的情况下,娶妻生子后孩子都没及时上到户口。了解到情况后,驻村扶贫工作队在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工作的同时,对未上户小孩一一登记在册,并按照政策要求,补办材料及时解决了孩子上户难问题,受助群众无不拍手叫好。

  20年前,福建一个年仅10多岁的女孩刘浪(化名)流落到了新乐乡,被一户人家收留长大成年后,与当地陈林(化名)成了家。斗转星移间,刘浪与陈林的两个小孩渐渐长大,一家人本该幸福生活时,陈林却不幸患病去世。办理完陈林的后事,刘浪主动找到驻村扶贫工作队民警帮忙,希望找到福建的家人。

  民警们通过艰苦细致的网上查找、电话问询和采血比对工作,两个月后,终于帮助刘浪找到了在福建的娘家人。娘家人千里迢迢赶来,与20年音讯俱无的刘浪相拥哭泣,感动得远乡近邻纷纷落泪。回娘家时,刘浪与娘家人再次向驻村扶贫民警表示了深深的谢意。

  在石柱县公安局结对帮扶新乐乡的五年时间,面对困难群众的脱贫需求,他们通过种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完善扶贫“造血”功能机制,既达到了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的要求,又写出警民之间的鱼水深情,一个个扶贫故事在大山深处广为传播。(特约通讯员 隆太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