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民生>正文

醉驾等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公示曝光

2017-08-16 15:43:14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刘诗扬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醉驾等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公示曝光 并与个人信用等挂钩

  记者8月15日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加强,醉驾等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公示曝光,还将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据了解,7月20日以来,已有6500余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公示曝光。

  这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曝光的主体分别是,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因在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员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员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员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据介绍,每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事由(违法事件、地点、事实)、处罚依据、被处罚人姓名、车辆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处罚结果、记分、被处罚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法人姓名、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名称、日期及所在地行政区划。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cq.122.gov.cn/)上的“业务热点”栏目中会定期对有这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或企业进行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开公示后,会影响个人信用,影响机动车保险购买价格等,所以,驾驶员和车主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杜绝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者 张珺 实习生 周香伶)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