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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出台专项资金政策支持创新创业

2017-07-09 16:05:55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刘诗扬 | 责编:刘征宇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7月6日,从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获悉,为加强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两江新区结合实际,正式发布了《重庆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财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两江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渝两江产发〔2017〕10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对两江新区直管区内的各类科技创新型企业(机构),在创业扶持、创新扶持、平台扶持三方面出台利好政策,确保双创政策措施具体化、可操作、能落地,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大内容可申报 涵盖创业各阶段

  按照《通知》要求,各相关企业可申报产业发展资金(创新创业类)项目,在创业扶持、创新扶持、平台扶持三方面分别有不同的政策利好。

  其中,在创业扶持方面,两江新区将对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企业、企业开展运营活动和高层次人才创业分别给予扶持。比如辖区内企业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第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新区将一次性分别给予获奖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在两江新区新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也将有楼宇的政策补贴。而获得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投领军人才称号的三类领军人才,将给予30万元的个人奖励。

  在创新扶持方面,两江新区除了对科技型企业入库、高新技术产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奖励、创新型企业认定等给予现金鼓励外,还尤其鼓励研发创新。比如,两江新区内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将最高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奖励。此外,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专项等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入选国家“创新企业百强工程”的企业,均按照市对该项目资金扶持额度的50%给予配套支持。

  在平台扶持方面,新区鼓励孵化平台提升品质品牌。比如新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平台,符合一定条件规定的,将给予70万到100万元不等的奖励。此外,两江新区还鼓励研发创新平台的搭建。比如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企业,将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符合条件者可准备材料 申报截止今年9月底

  “发布这个文件,主要是为推进企业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充分发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两江新区科创局相关负责人说,只要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提前准备2017年两江新区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

  据了解,此次申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辖区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首先应在两江新区直管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其次必须按规定向两江新区统计、财政等部门报送相关报表;无欠租欠费、环保处罚及其他违法和违规经营问题,且满足投资协议或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应该如何申报呢?记者了解到,鱼复、龙兴、水土园区内的制造业和现代物流项目向园区管委会申报,其余类型项目向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申报即可。此次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据悉,两江新区经过7年的建设发展,科技创新工作已打下了较好的基础,2016年,新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和首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目前聚集国家级创新基地10个,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176家、国家级研发平台17家、院士工作站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7个、高新技术企业总数187家、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产值618亿元。产业集群建设初见成效,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双创生态环境日趋完善。

  此前,重庆两江新区设立了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直管区范围内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广等创新创业活动,另有重庆两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可用于建设区域信用体系、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建设科技金融创新体系、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等。伴随此次两江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新区对双创的扶持体系,落地政策扶持的“最后一公里”。(供稿 重庆两江新区宣传部 刘春雪 编辑 高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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