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旅游>正文

第三届“巫山神女杯”艺术电影周 11月在巫山开幕

2017-07-06 15:44:16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高爽 | 责编:石丽敏

已过审【行游巴渝】第三届“巫山神女杯”艺术电影周 11月在巫山开幕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孙朝建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报道(高爽): 7月6日,第三届“巫山神女杯”艺术电影节新闻发布会在重庆市新闻发布中心召开,会议称第三届“巫山神女杯”艺术电影周将于11月与第十一届巫山国际红叶节同步开幕。届时,将评选优秀艺术电影、举办优秀影评大赛、免费展映电影和惠民电影论坛。一大批国内知名电影人将齐聚重庆巫山,共同踏上红毯,见证“神女杯”各项大奖花落谁家。

  巫山县委书记李春奎,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副理事长王风麟出席了此次发布会。 

已过审【行游巴渝】第三届“巫山神女杯”艺术电影周 11月在巫山开幕

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副理事长王风麟出席发布会。 摄影 孙朝建

  艺术电影周九大评选 全国观众可参与

  “巫山神女杯”艺术电影周是国内唯一以艺术电影为主的电影周,是全国唯一在县级城市举办的电影类节庆活动。前两届电影周通过文化搭台,旅游唱戏,丰富了市民文化生活,促进文化旅游相结合,增加了巫山文化内涵。

  第三届“巫山神女杯”艺术电影周,在评选表彰以往两届都有的艺术电影最佳文艺影片、最佳制片人、最佳导演、最佳男女主角、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美术、最佳艺术、最佳音乐8个奖项外,将新增艺术电影影评大赛。影评内容可以是近两年播出的优秀艺术影片或艺术电影相关内容,电影周组委会办公室将面向全国观众开展征集活动。

  今年电影周期间,“巫山神女杯”入围优秀艺术影片都将在重庆主城和巫山免费展映。

已过审【行游巴渝】第三届“巫山神女杯”艺术电影周 11月在巫山开幕

巫山县委书记李春奎出席发布会。 摄影 孙朝建

  在巫山取景拍摄电影将在全国平台展播  

  巫山有着朦胧仙境巫山云雨,层林尽染的巫山红叶,壮观的小三峡。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中国电影取景拍摄带来“新空气”。同时巫山文化厚重,巴楚文化、神女文化和巫文化衍生交融;204万年前的龙骨坡“巫山人”是最早的亚洲人类,“龙骨坡•巫山人”遗址正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5000年前的大溪文化遗址是新石器文化的代表;有诗词歌赋6000余首。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有一大批优秀电影在巫山拍摄创作。在巫山拍摄的《三峡好人》《天注定》《长江图》等电影在国际电影节斩获众多奖项。《巴山夜雨》获得第一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故事片,巫山县政府投资拍摄的《派饭》入围韩国泉州电影节和澳大利亚电影银屏大奖。

  据了解,电影周期间一批在巫山取景拍摄的著名电影,如《等到满山红叶时》《巫山梦》《长江图》等,将集中在中国电影网、CCTV-6电影频道、爱奇艺高清等平台展播。通过电影展播,记录和繁荣国产文艺电影。

  国内外知名影视明星将在巫山走红毯

  电影节还将举办“惠民电影论坛暨第八届‘重影杯’重庆市电影剧本征集活动优作品项目推荐会”和“艺术电影论坛”。就繁荣电影创作、提升电影创作质量、丰富电影创作的题材、实现电影惠民,开展深入讨论。

  据悉,将于11月开幕的电影周活动的闭幕式晚会将设立在巫山县体育馆举行,除了邀请“巫山神女杯”艺术电影获奖演员、导演等参加,还将邀请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影视明星、影界大佬等参加,届时市民游客们可以和自己喜欢的影视明星近距离接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