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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动两轮车使用管理的调查 该当如何管住

2017-06-30 17:05:32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刘诗扬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电动两轮车 该当如何管住——我市电动两轮车使用管理的调查

【法制安全】重庆电动两轮车使用管理的调查 该当如何管住

电动两轮车已成为外卖快递人员的主要骑行工具。

【法制安全】重庆电动两轮车使用管理的调查 该当如何管住

交巡警查处违章的电动两轮车。记者 张珺 摄

  核心提示

  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有序、文明出行,是实现我市主城交通“内畅外联”的基石。本期读者来信聚焦市民反映强烈的一些交通秩序问题,唤起交通管理者和参与者的共同关注。

  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我市启动“两轮车”(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本报收到不少市民关于电动两轮车不守交规的投诉。一位市民直陈,随着外卖快递行业的发展,承担配送任务的电动两轮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一些送外卖的骑行者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驾驶技术高低不一、乱闯红绿灯,简直是“用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在送外卖”。

  去年,“两轮车”交通事故起数占全市总量的40%,其中电动两轮车不守交规酿成的事故起数又大约占到“两轮车”的一半。电动两轮车,已成为当前城市交通管理的棘手难题。

  电动两轮车

  谁也不知道保有量有多大

  6月21日中午12点,沙坪坝区实验幼儿园外的单行道上,两分钟内3辆电动两轮车逆行从汉渝路驶往工人村,正在通行的轿车纷纷避让。当天上午10点,在江北区大石坝公交车站附近,两辆电动两轮车为避开堵点,在人行道上快速行驶,行人避之不及……

  电动两轮车又被称为电动自行车、助力车、踏板车,单从外观上看,电动两轮车拥有比摩托车更为“娇小”的外形:小车轮、脚踏板、更简洁的仪表盘……与摩托车最大的区别是,电动两轮车车尾一般挂着一块“助力车”字样的牌子,而非机动车号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4项规定,电动自行车被划归为非机动车范畴。所以它不需要悬挂机动车号牌,骑行者也不需要机动车驾驶执照。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和外卖配送行业的蓬勃发展,电动两轮车越来越受到外卖快递人员的青睐,成为主要骑行工具。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主城区两轮摩托车保有量约14.45万辆,电动两轮车因为没有上牌,其保有量无法统计。据估计,电动两轮车的保有量不会低于摩托车的保有量。一位从事快递业务的骑行者告诉记者,因为没有牌照,骑行电动两轮车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躲避大量的交通违章,“寄送需要抢时间,遇上堵车,我们只好逆行或者在人行道上行驶”。

  留意路面就会发现,没有车牌的电动两轮车频繁地从大家眼前驶过。但因为无法掌握保有量的确切底数,所以无论是交管部门还是有关企业,都看不到这个“群体”到底有多么庞大。

  电动两轮车

  已披上摩托化“外衣”

  电动两轮车不上牌、不考照、使用成本低,满足了部分市民的出行需要。它与两轮摩托车外形相似,但管理的尺度却迥异。电动两轮车与两轮摩托车之间的界限真的分明吗?记者就此走访了我市“两轮车”销售门市。

  在沙坪坝区石新路某两轮车门市,老板热情地向记者介绍一款用汽油的“踏板车”。虽然外形酷似电动车,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尾部安装有摩托车发动机的消声器。老板极力推销,这款车虽然烧油,但绝对可以当作电动车使用,“99%的客户买回去都不上牌,上路也不会被查,动力和摩托车旗鼓相当”。老板告诉记者,这款车售价3600多元,这个月已经卖了20多辆了,好多都是被外卖快递人员买去了。见记者询问电动两轮车,老板直陈电动两轮车的缺点:“价格与摩托车比没有优势,充电至少四五个小时,还不敢跑长途,电池也得另花100多元钱。”

  对于电动两轮车的“劣势”,石新路上另外一家门市的老板不以为然。他向记者推销了一款号称带“涡轮增压”的电动两轮车,“按下T键,加速非常快,每小时最快可以跑近80公里”。按照电动两轮车现行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两轮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而该款电动两轮车的时速表极限达到了80公里/小时,是标准的4倍。

  烧汽油的踏板车和远远超出速度上限标准的电动两轮车是否需要上牌?记者来到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重庆所有车管所只为机动车上牌,市民购买的踏板车或者电动两轮车是否需要上牌,需要在受理窗口查询国家工信部的一个机动车公告,如果所买的车辆型号在这个公告之中,将按照机动车管理予以上牌,如果公告中没有所购车辆型号,属于非机动车,就无法上牌。

  电动两轮车“摩托化”现象日益突出,加上骑行者无视交通规则,带来的交通隐患风险越来越大。交巡警介绍,因为没有上牌,车辆无法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发生事故后赔付困难,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新国标”未定

  电动两轮车管理有难度

  为何电动两轮车从生产到销售,从管理到使用都存在变数?被划归为非机动车范畴的电动两轮车,到底是否应该登记上牌?记者查阅有关法律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这条规定将电动两轮车是否登记才能上路行驶的权力,授予了省一级。

  重庆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我市针对电动两轮车没有专门立法,但《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第二节“非机动车”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在允许通行的道路上行驶。然而,记者在调查走访期间,没有发现一辆悬挂有非机动车号牌的电动车。

  记者采访时得知,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我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范(试行)》,曾要求对全市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上牌。但是,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的情况并不理想。

  业内人士分析,登记上牌情况不理想,主要在于电动自行车最新的行业标准没有最终确定。研究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律学者李蕊表示,目前电动自行车生产依据的标准是制定于1999年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2009年国家制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24155—2009)等4个与电动两轮车相关的国家标准,但在2009年12月15日又宣布暂缓实施,同时表示将加快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的修订工作。时至今日,相关标准依然没有出台,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的标准也未能实施。

  因为新的国标未定,什么才是符合最新规定的电动两轮车,“超标”电动两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这些目前都无从定论。由于缺乏精准的依据,我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上牌这项规定也就难以执行。

  建立细化管理规则势在必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需要重新定义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电动两轮车从生产销售到管理使用,“全链条”都缺乏基本遵循,因此才形成混乱无序的局面。如何才能破解?

  我市交通管理学者刘伟表示,电动两轮车保有量还在不断增加,对它的规范管理势在必行。当前,交巡警在现场执法时,无法确定没有悬挂号牌的“两轮车”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车,带来执法困难。他建议修订有关法律法规,重新定义机动车、非机动车,将电动两轮车纳入机动车范畴加以管理。

  刘伟认为,电动两轮车管理难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交通违法不能及时有效发现和进行教育处罚;二是易发生交通事故且无力赔偿的风险巨大。只有按照机动车管理方式上牌,才能让电动两轮车在交通参与中亮出身份,有效监控其路面驾驶行为,将它与摩托车在同等执法尺度下进行管理。另外,电动两轮车上牌后,通过购买交通强制保险可以降低事故无力赔偿的几率。

  李蕊表示,应该尽快推动电动两轮车行业新标准尽早出台。对电动两轮车的管理,更需要从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协调进行,只有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之间有充分良好的衔接,才能实现电动两轮车综合管理的良性循环。另外,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建议先将骑手的驾驶行为纳入征信体系,故意破坏交通规则、扰乱交通秩序将有损自身的诚信指数,提高电动两轮车驾驶员交通违法成本。

  李蕊还表示,对于以汽油为动力的伪电动车,可以从动力的角度去思考治理路径。比如,应该要求加油站不能为无牌无证、来路不明的“两轮车”加油,切断伪电动车的“动力”。(首席记者 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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