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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抓“三个放心”环节 构建“放心肉菜超市”

2017-06-21 16:31:32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陈香 | 责编:石丽敏

  包装精美,超市里看起来新鲜的蔬菜或许残留着危害健康的高浓度农药,卖相好看的肉类也可能来源不明。面对偶尔出现的负面猜疑,“如何买到放心肉,如何买到放心菜”已成为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感到困扰的一件事。

  为进一步提高商超“肉、菜”质量安全水平,潼南区食药监局以通过培育一批“放心肉菜超市”为目的,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加强食品产地管控,实现食品安全“三个放心”,让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源头可追溯,保障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抓源头 大力开展农资打假行动

  近日,潼南区农委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在潼南区柏梓镇开展的一次打假活动中,发现一种子销售商家存在销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查处31袋违规种子,并予以没收。

  农资打假,不仅保障农民的利益,还是从种子源头保障食品安全。对于打假行动,在场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最主要的生产资料,种子安全是关乎食品安全的头等大事。为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潼南区农委从初级农产品种植管控环节入手,加大了种子市场的管理力度。通过多部门联动开展农资打假系列行动,对全县22个镇街种子市场进行督查,严厉打击侵犯品种特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

  自打假活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潼南共派出150多名执法人员,抽检备案品种213批,没收违规种子98公斤,勒令3个经销商6种违规种子1600公斤强制退市,为老百姓营造出一个放心的农资消费环境。

  “确保种子安全就是确保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潼南区农业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不仅要有强而有效的打击措施,严格的售卖备案、审批制度同样是保障种子安全的关键。

  为进一步加强种子安全源头管控力度,潼南区一手抓强化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关,一手把好食用农产品种养殖源头关,切实做好种植经营备案登记,顶格重处经营未审查品种、退出品种、虚假宣传、标签标识违规、经营档案不健全、品种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抓严控 全面禁止高毒高残农药使用

  2016年11月29日潼南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预示着潼南实施全面禁止使用高毒农药、禁用兽药以及“瘦肉精”的食品安全“战役”全面打响。

  2017年1月1日起,潼南区农委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担负起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以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为重点,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管理。同时,继续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

  在源头追溯上,潼南区积极探索二维码跟踪管理系统,并印发了《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农业投入品实施二维码跟踪管理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对新购进的农业投入品实施农业投入品二维码跟踪管理,探索利用农药追溯信息化管理,实现农药产品电子备案,实现农药追溯、追踪管理。

  自全区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以来,潼南区多措并举,从宣传发动、市场执法、经营备案、跟踪管理、安全监管、双低补贴6个方面,全力推进高毒农药全面禁止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抓严管 实施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

  购买环节是食品从田间到市民餐桌的最后一个环节,把好销售出入关为构建“放心肉菜超市”上了双保险。

  为保障食品安全销售最后一个环节,潼南区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要求,指导和监督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自律性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施和设备,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测,把好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关。

  对于实施产地准出的食用农产品,规定生产者在销售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重庆市产地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实施产地准出的畜禽及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在销售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实施准入的大中型超市,在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必须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查验当批次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农产品、水产品实行入市登记,并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对不能提供生猪产品当批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禁止入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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