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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专项整治“两轮车”违法行为

2017-06-19 15:51:13 | 来源:华龙网 | 编辑:李世丹 | 责编:石丽敏

  华龙网讯:从6月15日起,重庆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两轮车”(即两轮摩托车和两轮电动车)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根据重庆市两轮车交通违法整治的统一部署,重庆大渡口区交巡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特别明确对67条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以及40条摩托车“飙车”严管重点路段进行执法,大渡口区的重点整治路段有西城大道、钢花路、九宫庙商圈(春晖路、锦霞街、松青路、湖榕路)、区府环道(文体路、翠园路)、建桥大道,飙车严管路段有文体路、春晖路、钢花路,重点整治两轮摩托车无牌证、超员、不按规定戴头盔、不靠右行、追逐竞驶和两轮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以规范“两轮车”行驶秩序、保障乘坐安全为重点,特别严厉打击赛道、高架、复古、改装等大排量、高功率摩托车追逐竞驶(“飙车炫技”)、非法改装、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另外,还将对快递企业、外卖服务公司以及其他驻点式餐饮配送单位的两轮摩托车实施线下联动上路执法督导;定期抄告交通违法行为,对首次违反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驾驶员以学习教育为主,第二次及以上违反同一交通违法行为,则将实施严处。

  整治期间,公安交管部门每天滚动设岗严管严查,对无牌无证的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机动车并从重处罚;超员行驶的一律拦停从严处罚并消除违法行为;拼装报废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并处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非法改装的一律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恢复原状并从重处罚;电动两轮车涉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一律拦停依法处罚。交巡警将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化执法设备,加大对“两轮车”的动态抓拍力度。(特约通讯员 刘加周 唐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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