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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2017-05-27 08:51:47 | 来源:重庆日报 | 编辑:李世丹 | 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为决胜全面小康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保障——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重庆走过直辖20周年,进入决胜全面小康阶段,全市人民正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回顾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纪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四届市委历次全会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经过五年的努力,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

  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市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党章与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全面、科学、系统、准确地学习领会。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学思践悟、悟懂通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市委坚决清除薄熙来案件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出台《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市纪委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在重庆畅通无阻。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组织生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严明换届纪律,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9595人次;扎实开展换届风气督查,对反映问题线索及时核查,通报4起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问题,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落实。2013年,积极配合中央第五巡视组对重庆的巡视,协助市委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对巡视交办的906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先后出台党政机关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领导干部招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制度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2017年,把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具体行动,市委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34项整改任务、128条具体整改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市纪委全力抓好牵头完成的15项整改任务,认真核处中央巡视组移交的1287件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强化跟踪督办和对账销号;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认领责任,集中攻坚、逐项落实,立行立改。通过不懈努力,完成整改任务113项,建立健全制度88项。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市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制定实施《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制度规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常抓细抓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市纪委坚决正风肃纪,抓住元旦、春节、中秋等年节假期,开展集中检查、交叉检查和明察暗访,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扎实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和会所中的歪风、公款送月饼贺卡、违规使用公车到高山景区避暑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坚决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礼金、大操大办、公款吃喝旅游等问题,不讲特殊、没有例外,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执纪、从严处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12个,处理党员干部34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1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66个、1237人。市纪委专项约谈每季度“零查处”“零通报”的区县纪委书记34人次。

  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把基层作为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战场,把压力传导到区县,责任压实到基层。市纪委定期梳理问题线索,进行集中交办、定期督办、重点督查,先后分14批向区县、部门交办问题线索769件,推动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查办力度,围绕扶贫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环节,重点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严肃查处涉及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复垦等领域的违纪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2015年中央纪委专项部署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以来,全市查处1867件,处理2603人,市一级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6次138件。突出“小微权力”腐败防治,全面推行村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十公开”制度。

  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大力弘扬红岩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设集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网民互动、信访举报于一体的“风正巴渝”网站、微信平台,完善执纪审查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开展“党风廉政看巴渝”新闻采写活动,做好涉腐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挖掘本土廉洁文化,加强家风建设。发挥德治礼序作用,汲取乡规民约精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三)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夯实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市委切实担负主体责任,2014年,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构建主体清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2015年,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强化责任清单管理和制度刚性约束。市委书记孙政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区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并逐一现场点评,审阅各区县、市级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年度专题报告并进行分类指导,到区县、部门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市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约谈、检查考核、通报曝光、责任追究等制度;先后组织部分区县、市级部门、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现场述责述廉,并接受市纪委委员的评议和质询;全覆盖约谈区县、市级部门和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党政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担起来。

  充分发挥问责利器作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制定我市实施办法,开列责任清单,细化问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严肃问责,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1103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55件。

  (四)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巡视成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市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到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听取巡视汇报23次,点问题、列清单,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制定出台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市委巡视办为市委工作部门,市委巡视组从5个增加到10个,健全巡视协作机制,增强巡视实效,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完成四届市委巡视全覆盖。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科学制定巡视计划,市委巡视组共开展22轮巡视,巡视260个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对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断创新巡视监督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深度和精准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发现突出问题2419个;发现涉及1544名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审查329人。强化巡视整改落实,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主动认领问题,开列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对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跟踪督办,确保真正改到位、有实效。

  全面推进区县巡察。按照统筹谋划、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全面推开的思路,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构建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全市38个区县均建立巡察制度,成立巡察机构,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发现一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的十八大以来,巡察基层党组织2882个,发现“三大问题”和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8903个,涉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239件,立案审查325人。

  (五)减存量、遏增量,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踩着不变的步伐,“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3884件次,共立案11918件,党纪政纪处分13288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6人、县处级干部170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68人。严肃查处北碚区委原书记雷政富、原铜梁县委书记高必金、渝北区委原常委范赛虎、南川区委原常委王元开、市园林局原局长余守明、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原总经理贾建国、重庆师范大学原副校长陈久奎等一批典型案件。充分运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健全案件线索协调会商、移送、重大案件督办等制度。不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追回外逃人员21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人,追回赃款1160余万元。加强和改进执纪审理工作。认真开展申诉复查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结党纪政纪申诉案件588件。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反映的一般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综合分析违纪行为性质,考虑认错悔错态度,进行分类处置。做好执纪审查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教育引导违纪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函询、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9052人,占61.7%;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442人,占23.4%;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999人,占6.8%;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192人,占8.1%。“四种形态”结构性特征加快形成,失责必问渐成常态,政策感召效应逐步释放。坚持实事求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澄清反映不实的问题9269件次,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加强

  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优化调整机关内设机构,精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制定纪检机构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指导意见,收缩战线,攥紧拳头,把更多的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区县、市级部门、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副书记(副组长)4个提名考察办法和任免操作办法。制定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采取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将63家市级单位纪检机构调整整合为39家市纪委派驻机构,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完成区县纪委换届工作,选对人用好人,优化地方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发挥纪委委员作用。

  打铁还需自身硬。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转变作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抓好政治和业务培训,组织培训纪检监察干部6057人次。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制定市纪委机关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六不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等制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我市实施办法,完善配套制度体系。严肃查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违纪案件,坚决“清理门户”,防止抹案子、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118件120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追究还不够严格;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到位,抓早抓小力度不够,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有待深化。有的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不收敛不收手,甚至顶风违纪,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招投标等一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有的“四风”问题禁而未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礼金、大操大办、公款吃喝旅游等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担当精神缺乏,不敢较真碰硬。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执纪力度有欠缺,“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人违反审查纪律,执纪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对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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