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铜梁|两江新区

丰都|垫江|武隆|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城口|荣昌|开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坝|九龙坡|万盛 

首页>重庆频道> 滚动>正文

“一带一路”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之路

2017-05-15 17:09:43 | 来源:光明网 | 编辑:陈香 | 责编:张曦晛

  作者:清华大学全球共同发展研究院副秘书长赵可金

  光明网讯:5月14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做主旨演讲。在演讲中,习近平回顾了千年古丝绸之路的历史传统,提炼了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总结了四年来“一带一路”从理念到行动,从愿景到现实的建设成果,提出了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的基本路线图,并且阐明了中国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立场和推动措施,在理念、规则、资金、项目、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计划。毫无疑问,这是中国领导人在世界舞台上第一次如此主动地规划中国与世界的未来,标志着中国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滚动新闻】“一带一路”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人民万众一心、砥砺前行。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成为新的指导思想,立足中国实际,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力保障。在国际上,中国始终主张要坚持互利共赢,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同世界各国建立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如今,中国与全球国家通过“一带一路”谋求共同发展,深度融合,中国不再是世界舞台之外或者边缘的力量,中国步入世界舞台的中心地带,“一带一路”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之路。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召开,习近平的主旨演讲,将会被视作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因为从现在开始,“一带一路”从“中国倡议”走向了“国际共识”,成为全球共同发展的路线图,驱动中国和世界步入全球化的“中国时刻”。

  对任何一代时代来说,都需要确立各项工作的中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纲举目张。只有各项工作抓住了纲,就有了主心骨和生命线,这一点绝大多数人都有深刻的体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共同发展为纲,而“一带一路”建设就是以共同发展为纲的体现,其他各个领域的工作都是“目”,只有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聚焦在“一带一路”上,才能理解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精髓。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合作、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还是“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治理,其核心都是围绕共同发展、共同安全和共同富裕。习近平主席的主旨演讲,贯穿始终的主题都是这些理念。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4年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等重要决议也纳入“一带一路”建设内容。“一带一路”建设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建设成果丰硕。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主旨演讲向世界宣告,中国将发展同所有“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友好合作,将推动已达成协议的务实合作项目早日启动、早见成效,将加大资金支持,将积极同参与国发展互利共赢的经贸伙伴关系,同各国加强创新合作,帮助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组织建设更多民生项目,打造人文合作新平台。习近平主席已经代表中国向世界发出了一个“一带一路”的重要信息,让我们一起来期待着来自其他国家发回“全球共同发展”的世界回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