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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2017-03-26 16:08:52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李世丹 | 责编:张琳瑞

  国际在线重庆频道消息:为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重庆市各经营性公墓均建设生态安葬园区,以免费或低价位的方式引导市民选择,截止2016年底,重庆共推出树葬、花葬、草坪葬、小型地墓155806.68平方米,壁墓塔葬167665个,已有60365位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

  倡导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形成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网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明确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安葬需求的重要途径;是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重庆市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草坪葬、花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安葬活动较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重庆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出,积极推广生态节地葬法,不断提高生态安葬比例,到2020年,重庆市节地生态葬比例达到50%。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研究制定节地生态安葬标准,严格控制墓穴式安葬公墓的数量和占地面积,积极推广骨灰存放、壁葬、树葬、花葬、散撒及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葬法,不断提高生态安葬比例、降低资源消费、倡导遗体捐献和不保留骨灰。

  另外,崇兴生命纪念园、九龙陵园、仙居山陵园、涪陵区青龙山陵园、永川区白塔园等公墓不仅提供多种生态葬式,还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安葬服务。

  在《重庆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主城区社会福利和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5-2020)》中,均要求加快推进市、区县、乡镇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公益性公墓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地方标准《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执行。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健全的市、区县、乡镇、村四级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网络。在“十三五”期间,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21个,乡镇、村公益性公墓124个。

  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出台补助标准

  近年来,重庆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为民、爱民”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2009年,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对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等4类人员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其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盒等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在1500元限额以内免收费,由财政补助。截止2016年年底,重庆市共为60629名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费8368.65万元。

  另外,重庆市渝中区、沙坪坝区、南岸区、涪陵区、荣昌县、巫山县、城口县等地也出台了对困难群众1000至2000元的文明治丧补助标准;渝北区、巴南区、酉阳县、彭水县等对在土葬改革区自愿实行火化和农村户籍人员火化的群众给予1000元的火化丧葬补助;渝中区、大渡口区、荣昌县、酉阳县对文明治丧的普通群众给予了800—1500元补助,均由财政买单。逐步建立完善殡葬救助制度,从2009年至2016年底,全市共为63182名城镇居民提供殡葬救助资金7010.18万元,为43045名农村居民提供殡葬救助资金4268.32万元。

  2009年,重庆市民政局率先提出在经营性公墓内设置“公益生态葬园区”,以九龙陵园、歌乐山公墓、灵安陵园三大公墓为试点,以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免费安葬城市“三无”老人及农村五保户。

  据重庆市民政局数据统计,目前重庆市已有47家经营性公墓开辟“公益生态葬园区”,免费安葬对象扩展至低保户、困难户、残疾人、革命烈士及已故癌症病人,并以低价位对重庆市低收入群众提供安葬服务。截止2016年年底,重庆市共推出免费的树葬、花葬、草坪葬48364.5平方米、小型地墓38506平方米、壁墓塔葬12800个,已免费安葬困难群众53309人。(供稿 重庆市民政局 编辑 李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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